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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臣 第1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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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查证?”张保旺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昭国公莫不是忘了,事发当日,正是郡王府的惜消夏宴,府上那么多宾客都亲见证了此事,你还敢狡辩?”

“亲见证?张大人的意思是,有人亲看见是阿晏把刀了王天恩的膛?那正好,我也想见见你说的这个人,不如张大人先把人带来,让此人亲说给我听。”

“我看昭国公还是莫要胡搅蛮缠了,”张保旺说着,朝着京城的方向抱拳行了一礼,“有是天犯法尚与庶民同罪,难尊夫人比天还要厉害不成?”

不臣(28)

张保旺在越州了七年同知,早在第一年时就已经摸清了越州里的这些门,于刑狱一事可谓是驾轻就熟。

并非是他自夸,但他敢说,他对于“法”的理解,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要透彻得多——至少在越州,不客气的说,不会有人比他更懂得“法”,也不会有人比他更懂得如何运用“法”。

法是什么?

法是规矩,一言以蔽之,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那规矩又从何而来?自然是那掌权之人拟定来的。

所以法并不是什么公正义,这些都是说给底那些个愚民听的。真正的法,是用来让那些个大权在握的天潢贵胄昭示其权力所在的。

你是天,你定的规矩就是治国之法;你是一家之主,你定的规矩就是治家之法。

所以法这东西,从来都不是死板的。

他一向不喜那些个墨守成规的属,死心,像块朽木,怎么都不通。

真正会用法的人,一定是灵活的,要懂退,知变通。

最重要的是,要能搞清楚自己在何,又是为谁事。

牢记住这一,比你办再多的案、抓再多的盗匪都要有用。

要不然,他的哪能稳稳当当地在这刑狱匪患的凳上坐这么多年?

这个昭国公啊,还是太年轻了,不是说年轻就成不了事,但像他这样,一路顺顺当当、前有人铺路、后有人靠山的,阅历到底差了一截。而就是差的这么一截,就会让他栽大跟

就说现在吧,人都在越州了,还要搬京城的份说事。这将在外,军令还有所不受呢,天皇帝远的地方,你扯京城的法,有什么意思?

这里不是京城,是越州。

在越州,就要守越州的法。

而这越州的法,就是越州王氏。

你想不透这一,得罪了王家,还指望着能全而退?实在是异想天开。

王家都给台阶了,你顺着就是了,却非不信邪要犟这一回——这事他在越州同知这些年倒也没少见,但到来结果无非就那么一个,从无例外——左右结果都是一样的,给台阶时面面地自己走去不好吗?现在不走,倒时被打折了去,那多没尊严呢。

年轻,还是年轻。

所以也别怪他说话不好听。

他现在说得难听些,其实是在帮这昭国公呐。若这昭国公肯早些醒悟,也能少受几分罪不说,说不定还能借机和王家搭上线,共谋惠益,岂不哉?

当然,他得承认,他这么,也不全是为了昭国公好,也有为自己考量的打算。

毕竟他已经在越州了七年同知,再有三年,就该上京述职挪地方了。

地方官员,有机会肯定还是想回京的。

若走好了这一步路,平国公肯承他的,愿意帮他动一动,他这机会就稳当了。

便是回不了京,如果把这一桩事办漂亮了,平国公给京里上个书,把他代知州的给去了,那也是极好的。

想到这一茬,张保旺便无心再拖延去了。

他看向对面的沈琚,与他了最后通牒:“昭国公,我如今看在你的面上,才等你自己人,可你若是执迷不悟,可就别怪我不留面了。”

谁知他话音刚落,旁边忽然传来了一阵笑声。

“噗嗤——”明琅捂住嘴,见对面之人怒目瞪视,她连忙摆手,“对不住,对不住,我就是想到,想到,张保……汪,噗,咳咳,保,咳,汪汪,噗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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