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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挽歌 第37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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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某再换个说法。”

方重勇又喝了

“某这个州刺史,印了十贯借给岑判官。还是一样,今年遇到天灾,颗粒无收,这十贯等于打漂了。

一年之期已到,现在官府要去找你收债了,某这个州刺史应该怎么办呢?”

方重勇反问

岑参想了想,总觉好像被一层纱布遮住睛了一样。这个问题跟上一个很像,但却又不完全相同。

“朝廷可以再印一张,让某以官府的名义,将这张再借给岑判官,让你渡过今年的难关。今后你家要分五年,将欠的两张十贯还清。

虽然这样依旧不能立刻救岑判官一家于火,起码给了你活去的希望。这样岑判官就不会在卖儿卖女也无法脱困的,拿起锄去当盗匪了。

是不是这个理?”

方重勇从怀里掏岑参之前递给自己的那张价值十绢的,在对方面前晃了晃说

“可是之前印的那一张……”

岑参脑还没转过弯来。这虽然可以印,但要印多少,却又不好说。

方重勇刚才说的两况,只有一细微的差别。然而就是这差别,却又有本质上的不同。

方重勇没有破,静静等待着岑参慢慢思考。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话用在此非常合适。

没有以前,封建时代的中央政府,是没有铸币权的。

或者说铸币权受到了严格限制。

全国挖来多少铜,那就有多少发行钱币的能力。跟不上市场需求,就只好用可以使用的绢帛为,实际上只能算“以”。并且造成了严重的通货缩和一系列社会问题。

比如说私铸铜钱。

以方重勇所说的第一个例来说,每一文钱的财政损失,都是由官府本承担的。农民还不起,那就直接变成了无账,官府没有任何缓冲余地。

要么得破产农民家破人亡,要么官府咬咬牙承担损失。

而发行了以后,中央政府就等于是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央行,可以据需要去发行作为货币。

理论上,可以不加任何限制印钱!一张成了坏账,再印一张便是!技术上没有任何限制!

借贷给农夫的十贯,因为颗粒无收损失了,那么这十贯就变成了银行的坏账。从可以通的1货币,变成了暂时不能通的2货币。

从可以自由通的,变成了暂时拿不回来,甚至永远都拿不回来的坏账呆账。

而农民去的十贯,则成为了“意外”通于社会层面的债务(农夫已经将其用去了)。增加了十贯的通货,由整个国家与社会来承担后果。

当然了这是理想状态,不过过程大差不差。

如果把封建时代的中央政府,比作一个人的脑袋。那么没有央行的时候,每损失一文钱,都相当于打在这个人的脑袋上,财政崩溃就等于宣判这个人于脑死亡的濒死状态了!

但如果有了央行,那么央行便可以不断发行1货币,通过印刷增加,通过制造通货,来缓解政府的财政危机。换言之,整的通胀后果,是由这个人的(国家主)一起承担的。

从什么角度去看,后者的抗压能力都远远超过前者。

拥有以后,北宋时期的“青苗贷”,类似这样的玩意,便可以很方便作起来了。

当然,这里还有很多细节问题。方重勇作为基哥任命的河西节度使,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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