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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海城市知识产权法
。
上午九
二十,第叁审判
外已经坐满了人。
这是一场公开审理的网络图片着作权纠纷。
案件本
并不罕见。
一家新媒
公司在多个平台发布商业推广
容时,使用了独立摄影师拍摄的一组城市夜景。图片最初由摄影师上传至个人账号,后来被某素材网站收录,又经过广告代理公司、品牌运营团队和短视频账号多次转发。
当事双方争议的
心也很清楚。
原告主张,自己从未授权被告将照片用于商业广告。
被告则称,涉案图片来自一家公开素材平台,团队已经支付会员费用,有理由相信图片可以正常使用。
真正复杂的,是那条被层层转手、几乎无法追溯的授权链。
图片是谁上传的。
素材平台获得了什么范围的权利。
会员协议是否包
商业使用。
广告公司是否有权再次许可品牌方使用。
品牌方将图片裁剪、添加标语并制作成短视频后,是否超
原有授权范围。
案件开
前,相关话题已经在网络上引起不少讨论。
有人认为,图片既然上传到公开平台,就应该默认允许传播。
也有人认为,新媒
公司拥有专业法务团队,不可能不知
商业使用需要授权。
审当天,法
旁听席坐满了摄影师、自媒
从业者和广告公司代表。
还有几家法律与商业媒
申请了旁听。
陆谨言坐在原告席代理人位置。
黑
律师袍整齐贴合肩线。
桌上只放着一本证据目录、一支黑
签字笔和几页询问提纲。
与对面堆满文件的代理团队相比,他准备的材料显得过于简洁。
前,原告摄影师仍然有些
张。
“陆律师,对方一直
调素材平台有会员协议。”
“法官会不会觉得他们没有故意侵权?”
陆谨言翻到证据目录第十七页。
“是否故意不是判断授权成立的唯一条件。”
“我们今天先证明叁件事。”
“第一,素材平台没有取得你作品的商业许可。”
“第二,被告使用图片的场景明显属于商业推广。”
“第叁,对方在收到你的删除通知后仍继续使用,说明其后续行为不能再以不知
解释。”
摄影师看着他。
“可他们说素材网站已经
架原图,后台记录也找不到。”
“我们有网页公证、上传时间记录和你保留的原始文件。”
“证据够吗?”
“够支持我们的主张。”
陆谨言停顿一
。
“
审不是把所有
绪都说
来。”
“只说能被证明的
分。”
原告
一
气。
“明白了。”
法官
审判
。
所有人起立。
审正式开始。
对方首先提
素材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
协议写明,会员可以
载并使用平台
标注为“可商用”的图片。
被告律师据此主张,公司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较
赔偿责任。
陆谨言没有急着反驳。
等对方陈述结束后,他只问了几个问题。
“涉案图片上传账号是否经过实名认证?”
对方回答:“素材平台目前无法确认。”
“平台能否证明上传者是作品着作权人?”
“没有单独证明。”
“会员协议能否证明该平台取得了涉案图片的转授权资格?”
对方沉默片刻。
“平台页面当时标注了可商用。”
“标注的权利来源是什么?”
“这需要询问平台。”
陆谨言翻开证据目录。
“被告在收到原告通知后,是否联系平台
实权利来源?”
“联系过。”
“有书面记录吗?”
“主要是电话沟通。”
“是否停止继续投放涉案广告?”
“当时活动已经接近结束。”
“所以没有停止。”
对方律师皱眉。
“这不是同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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