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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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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这般斩钉截铁的指控,她并没有反驳,而是了难过的神:「过去的事,我无法改变,我只能弥补。所以卖掉房的钱,你跟哥哥一人一半吧!」

妈妈急忙歉:「哎呦,我没有想这么多,我以为你会很开心有个妹妹呢!」

「一都不好,请问你有问过我吗?二十几年来被你拋弃,现在碰面又突然蹦个妹妹,你有想过我的受吗?」我受不了她的自以为是、擅自主张、不尊重人;我气到声音颤抖,泪夺眶而

「原来如此,我的女儿好专业。」她的神。「那我之后就每年每年限额给你们,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我不想拿这笔钱,因为我不愿为此对她心存一丝谢。

见她如此持,我只好跟她解释赠与税的法律规范:「到时候屋,款项会一次匯到你的。你若要给我跟哥,一年合计也只能赠与两百四十四万,超过的都要课赠与税。」

妈妈转向我说:「立媛,跟你介绍一,这位是我的二女儿,也就是你的妹妹,今年二十岁,在台北唸大学我想说让你们认识一,你们都在台北,可以彼此照应。」

我反地收回,断然拒绝:「我不需要。你应该要给爸爸,他代你父兼母职这么多年。」

「为什么我要很开心?我是很伤心好吗?你真的完全都不懂,算了,我也不想讲了,反正你只想到你自己。」我难过地说。

她拉住了我,不让我走,急促地说:「等等,等等,好,不说沐雪的事。那我可以问问你跟哥哥的事吗?」

你好,我叫李沐雪。」这位大学生说完后,对我

「别说得这么难听嘛!她确实是你妹妹啊~她刚好在这间餐厅打工,我想说藉此机会让你们认识一不好吗?」妈妈解释着。

李沐雪见况不对,默默地离开了我的视线范围。算她还有自知之明。

我起,准备离开这个让我窒息的场合。我知再听她讲去,对我来说只是一负担,我没必要让自己继续承担这些不快乐。过了三十岁的我,几乎不再为了社而社,因为我发现要待在一个不适合自己的场合,最终只会苦了自己。

「你为什么要这样,沐雪是无辜的,她是你同母异父的妹妹,她很懂事,在台北教育大学唸书,未来想当」

「你开心就好。」我心不抱任何期待,反正这笔钱,我本来就没想要。

她突然伸手,想握住我放在桌上的双手。

此时,刚刚那位大学生端上了我们的义大利麵。然而,当她正要转离开时,妈妈拉住了她的手,叫住了她。

活着本来就不容易,各有苦衷,但拋弃小孩就是拋弃小孩,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哪有这么多不得已?这些大人总讲些粉饰太平的好听话,不知是想骗三岁小孩,还是想对绪勒索。她若能乾脆承认自己就是这样的人,我或许还能对她多一份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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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係,你不收我也还是要给你,至于你是不是要给爸爸,我不会涉,这本来就是我自愿要给你们的。」她哽咽了。

没等她说完,我就打断她了她,「不要说了,我一都不想知她的事。没什么事的话,我要先走了,这个你打包好了,我没胃,掰掰。」

此时的我,心复杂得像是一团被的棉絮,既生气又悲伤,愤怒的火焰夹杂着鼻酸的,有想哭的衝动涌上心。我的心底翻腾不休,忍着,不让泪

没等我回答,她接着

对于这位李沐雪,我没有任何意见,但是对于亲生母亲这唐突而擅自主张的介绍我们,我心燃起了一把熊熊的怒火。我生气地说:「原来你早就预谋好了,才选这间餐厅!」

音像钢铁一样,毫不留。「好听话谁都会说,拋弃小孩的人,也总有各式各样的理由来解释自己当时是多么不由己、不得已。但其实最真实,也最残酷的真相只有一个:比起我们,你更你自己,如此而已。」我毫无保留地讽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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