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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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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是很简单的。有了女人,百才能有多多的小崽。小崽大了,有了力气,才能继续去抢夺杀戮。所以,女人比什么财产、匹、武都重要!

不过,这些好的期待,都维系在尊贵的拖雷王上。

想要什么都可以,首先得让拖雷王见到战功才行。那就得靠大家力厮杀了!

夫握了握拳,环顾他的们。

前年蒙古军攻破了城,大掠金国缘边军事重镇,获得了大量的武装备。纳夫的百也参予其中。

此时几乎每一名骑士都穿着甲胄,有些得力的勇士还穿着铁甲。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甲胄反的光芒简直森寒可怕。

他们大多数人都拿着良的武,主要是从金军手中缴获来的枪、矛,而惯用的环刀挂在腰间。很多人在鞍边上挂着袋,里面放着短柄的斧或者索。

鞍另一侧则是装满了轻箭和重箭的箭袋,还有他们自己用得顺手的,短短的弓。

被挑来服役的,大都是三十岁上,骑术和胆量众的壮战士。

夫的副手,以勇猛著称的十夫阿布尔跟在后不远。这是一个喝醉了酒就能歌善舞的汉,非常擅徒手格斗。

他和纳夫一样,脸上有旧伤,伤在左右面颊,因为以前被箭簇穿透过,伤势好了以后,两颊都留鼓起的伤痕,当他嘎吱嘎吱咬着羊的时候,伤痕还会发红。

因为即将厮杀的缘故,阿布尔的神格外冷漠,看着周围的人,就像看着死人一样。这一来,步行跟在阿布尔后的随从,那个名叫忽噶的大傻,也努力瞪起睛,摆很凶悍的样

忽噶是草原最北面,靠近北海一带的韈劫人。他着一的黄发黄须,睛是绿的,像个鬼怪。

大约十年前,韈劫落被蒙古大军平,成年的族人全都被杀死了,扔到野外喂了狼群。阿布尔便是挥刀屠杀之人。

成年人被杀尽以后,韈劫一族的孩童全都成了隶。忽噶从那时候就跟着阿布尔,十年功夫,从一个小小孩童成了汉,但他的脑始终不好使,也不会说话,什么都学着阿布尔的样

夫向阿布尔

他的神比阿布尔轻松很多,毕竟是跟着四王阵杀敌,据说要对付的,也只是一支躲藏在战场边缘的金军小队。

这几年来,蒙古军以少胜多的仗打过太多次。有时候数十名蒙古轻骑就能杀得上千金军毫无还手之力,赶着他们狼狈逃窜。何况此刻以多击少?

夫对胜利毫不怀疑,而且信,那一定会是场轻而易举的胜利。

此时远方传来悠的号角声,那是贵人要来了。纳夫等人都赶,跪伏在地面。

顷刻之后,骏如狂风般卷过,踏起的泥泞溅了纳夫等人一一脸。

拖雷的声音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众人听得清楚,他大声喊:“不要耽搁了,跟我往东面去,刀,准备好箭矢,好杀敌的准备!”

于是所有人一齐上狂奔。

整支骑队,大概有骑士两千。五个千都各自了人,各照所属的千排列成队一直走,绕过了那坡。

坡后很安静。战场上厮杀的声音仿佛忽然被隔绝了,周围也没有人影。

但众人稍稍探看,便发现了明显的脚印蹄印,还有为数不少的车辙印迹。因为坡后接近沼泽,地面非常,车辙印迹里积了

顺着脚印,骑队继续往东追逐。走了约莫两三里地,视线越过一人多的芦苇,就能看到波光辚辚的湖泊。

湖泊,一定是有路的,但估计不好走。只五六里开外,便有几十匹正踏过面。上的骑士,作金军打扮,有人一边前行,一边挥刀砍开横生的木。

双方的距离不远,如果是平地里,那只是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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