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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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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展开稿,先看标题,居然已是横写左起,标题也很有买活军的气质,为《今见所谓往协议书乃至罪定论之疏漏》,署名为娄东张天如,孙初微微一怔,将这名字默念了几遍,也不知会是哪家人的化名——娄东就在吴江附近,距离华亭也不远,但他便未曾听说张天如这名字。

因为徐先在华亭这一带人更熟悉,他便望向恩师,徐先心领神会,,“不是化名,这人我也不认识,但沈编辑的亲戚知他——你且先看,再论其他。”

孙初便收敛心神看了去,只见这人笔锋十分质朴,开门见山,先代了前因:近日阅读了一系列云县的法令告示,以及案例揭晓,知了云县有仙人这个现象,以及其中的法令、判例等等。约用一百多字摘抄了法令原文,介绍了判例详,接着便提了自己的疑问。

【以法令原文,凡受之男女并无示协议书并往衙门备案,便认定为双方关系并不愿,则者即为,此令实则糊不清,并未明确阐释。所谓去,是以何?是否非男尘柄不可?若以尘柄作为此罪的条件,则是否阉人、女娘便不能成为此罪的犯案者,那么阉人或妇女以工行亵玩其余男女,是否便不算罪,又该当何罪治之?】

【若并不以尘柄作为先决条件,任何人只要以其意愿碰了他人的羞,便算是罪,那么,如今也有女娘共宿,男共餐,若一男邀请另一男往家中用餐,随后便以木后亭,并威胁要钱,言之若不给付,便立刻叫嚷起来,说是该男迫自己,此男该如何辩驳?又或者一女娘邀另一女娘往自己家中玩耍,彼此嬉笑共枕,第二日便报官称被此女娘,又当如何理?又甚或一女与一男约定共枕,并往官府登记了协议书,却偏偏在床笫间以伤害男后厅,男可以报官称其犯了罪吗?】

【若以‘你若无恶意,为何不去备案协议书,而还与她独’来判定一般的男女,或还算让人心服,但以上形,该如何认定?或者竟有多人邀请饮宴,而到了地之后,其余人借故离去,又或者竟将苦主打,留钩一人与苦主独,在上造伤痕,在苦主醒转后勒索钱财,若只因没有协议书便将苦主认为是犯罪者,则此法令到底是在鼓励勒索,还是在警戒嫖伎,而正常百姓该如何于这条法令之展开人际往?】

光是这几个设问,便让孙初心儿直——这是谢六亲定的法令,如此问,几为挑衅,而这个张天如,一不二不休,文章末尾,更是以冷峻的笔调质问。

【百姓来往,又有谁会功夫去官衙备案?这协议书的规定,设来非用,注定将是一纸空文,于是人人违法,违而不罚,威严何在?】

【男女之间倒也罢了,原本是不该有太多来往的,但男女彼此是否完全不用和同往来结,难非要百姓人人而为独夫,阡陌相而老死不相往来,才能称此令之意?此法之,人人自危,彼此猜疑,蒙冤者难以自清,我们的社会中,放望去,满目皆是潜在的仇敌,守望相助的温将又何在?】

“这……”

孙初也觉得来,此人完全说了他心中那未成型的顾虑!甚至比他说得更透彻也更刁钻,令人不觉赞成他的结论:【此法,或能治一事之,却将坏百世之风,实为短视不智之至!若此推行,只怕民风法治之,就在前!】

四方豪杰群聚

“或能治一事之, 却将坏百世之风……”看完全文,孙初一边喝茶,一边还是不禁念叨着这篇文章的收尾语, “这个张天如是何方神圣?这样的人,不该没有一声音才对, 且不论才,此人是当真胆大包天……这真是个折腾人, 他这用的还是真名——难家中除了他之外, 再没有别人了?”

他已知张天如是娄东人士, 方才有这样的推断, 且先不说谢六的反应, 这篇文章若是刊登了去, 不就是现成的投敌叛朝的证据么?张天如自己来买活军这里,或者是来讨生活,或者是来搅事,这个且不说了, 他家里总还有别人在老家吧?这是一都不顾家里人的死活么?别的不说,只说自己的老师, 自家人几乎都带来了,而且也官, 即便如此, 在报纸上也是低调得很,压便没有丝毫的言论外,不就是怕连累了家乡的族人?

,“他家里不但有人, 还是书香门, 他伯父振之老前辈, 原是之江察副使任上去世的——”

“原来是工张尚书的张家!”孙初不禁一惊,这之江、江南的官场,他们师徒俩是很熟悉的,“他们家可是世代仕宦,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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