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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挽歌 第688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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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张九龄的好友,开元末的中枢官,他的夫人,是清河崔氏

这就是唐代贵族婚姻的一个缩影,和普通人认为唐代女权力大的直觉很不一样!

某日,崔氏找到严之,说她的前夫王琰犯了事,让严之包庇一,严之答应了。

答案是:家,包括结婚后,也可以家。

因为这关系到唐代婚姻的一个重要“潜规则”。

当尼姑要求极多,限制极多,所以要尽量避免,于是“女士”这个群现了。

婚后如果搞,那就意味着自己娘家颜面扫地。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而不结婚,更是奇耻大辱!

楼买烟的时候,觉得柜台小妹惊如天人,上又跟柜台小妹在一起。

但是,家是有代价的,这便意味着放弃了“俗家”份,也自动丧失财产支权和家族决策权,属于一个“外人”了。

太原城附近,唐军晋祠大营外的一条小河边,赤仙芝,正在一块磨刀石旁磨刀。

(更新上送到)

当然了,李季兰是一个“至”的人,家当士,自然也就抛弃了俗世的规矩,她的私生活,也确实非常不检

女人若是当士,那就不再是女人,而是“友”。

那么把视线转回到李季兰这里来。

换言之,她可以走的路虽然多,却绝对不包括“相夫教”这一栏。很多各方面条件被她完爆的女,都没有这个禁忌。

我只能说社会上到都是的,他每一次恋都是真心的,都不是奔着钱去的,但是……懂的都懂吧。

恰恰相反,从这件事透来的信息看,崔氏几次离婚结婚,很可能都不是因为个人因素,要不然无法跟这几位“前夫哥”都有往来。

反抗社会规则,是要付代价的!

这就是唐代社会的潜规则,不会明明白白写正史里面,但是它无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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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就在这里,因为李季兰是“无嫁之人”,哪怕娶一个平民之家的女人,也是有“嫁娶份”的,但这个份李季兰没有。

很多人好奇,李季兰往的那些人,也绝非全都是“拜金男”,她又貌,为什么无人娶她呢?

这样的人有没有呢?

那么问题来了,崔氏是渣女吗?或者说,她这样反复离婚结婚,是不是保证了自己的权力?

宁可我负天

李季兰,包括后面的鱼玄机,走来了一条新路。到了宋代的时候,理学兴起,社会趋向于保守,她们的路就不好走了。

家就没事了,只要家,随便她怎么搞,都没人再说什么。

看清楚哈,崔氏的前夫,也就是跟严之离婚后再嫁,又离婚了,现在有可能已经再婚,就是有第三任丈夫了。

唐代的社会文化,是对未阁女要求极宽,和婚后女要求极严!

但因为某些原因,已经离婚了。

将军,你也在磨刀啊。”

这就好比说,某人有女友,但是见到女友的闺觉很好,把女友踹了,跟闺在一起。

是一个贞观念淡薄,但宗族观念烈的怪异集合

那么,凡事皆有例外,为了规避这样严苛的婚姻规则,唐代的女人要怎么办呢?



答案就在这里。

唐代社会对她们就是这么严苛!

我这篇是要聊李季兰,为什么要写崔氏呢?

“锵!”“锵!”“锵!”“锵!”

李季兰小时候,她父亲就认为她“心不佳”,将来必定“有辱门楣”,所以直接让她家了。换言之,无论李季兰什么,都跟家族没关系了。

社会虽然一直在变,但骨里的那竞天择适者生存”,却从来没有变过。

于是院里面开始培养琴棋书画样样通的“清倌人”,专门对付人墨客,这未尝不是李季兰路线的延伸。

她离婚结婚,很可能都是不由己。这算个的女权啊!

世家贵族的女,婚后,代表着妻家的颜面,维系着政治婚姻的稳定。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牌面!

在外面的一块块腱,在有一刚健的。特别是胳膊与前那一又一早已愈合的伤,更是一血染沙场,百战幸存的功勋章!

所以,为什么李季兰最后变成了货,连后世各古籍,都明明白白将其标注为“半娼”呢?

他后面又认识了闺的室友,觉得室友更好,又把闺踹了,跟室友在一起。

比如说,某个女人死了丈夫守寡,可是她又不甘寂寞想找汉,又是寡妇门前是非多,舆论压力大,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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