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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忠、恕
&esp;&esp;《论语》记载:“仲弓问仁。
曰:‘……己所不
,勿施于人。’”(《颜渊》)孔
又说:“夫仁者,己
立而立人,己
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己。”(《论语·雍也》)
&esp;&esp;由此看来,如何实行仁,在于推己及人。“己
立而立人,己
达而达人”,换句话说,己之所
,亦施于人,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
称之为“忠”,即“尽己为人”。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
称之为恕,即“己所不
,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的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就叫
忠恕之
,就是“仁之方”(实行仁的方法)。
&esp;&esp;后来的儒家,有些人把忠恕之
叫
“絜矩之
”。就是说,这
“
”是以本人自
为尺度,来调节本人的行为。公元前3世纪、2世纪儒家有一
论文集名叫《礼记》,其中有一篇《大学》,说:“所恶于上,毋以使
。所恶于
,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
于左。所恶于左,毋以
于右。此之谓絜矩之
。”
&esp;&esp;《礼记》另有一篇《中庸》,相传是孔
之孙
思所作,其中说:“忠恕违
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所求乎
,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
&esp;&esp;《大学》所举的例证,
调忠恕之
的否定方面;《中庸》所举的例证,
调忠恕之
的肯定方面。不论在哪个方面,决定行为的“絜矩”都在本人自
,而不在其他东西之中。
&esp;&esp;忠恕之
同时就是仁
,所以行忠恕就是行仁。行仁就必然履行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包括了义的
质。因而忠恕之
就是人的
德生活的开端和终结。《论语》有一章说:“
曰:‘参乎!吾
一以贯之。’曾
曰:‘唯。’
,门人问曰:‘何谓也?’曾
曰:‘夫
之
,忠恕而已矣。’”(《里仁》)
&esp;&esp;每个人在自己心里都有行为的“絜矩”,随时可以用它。实行仁的方法既然如此简单,所以孔
说:“仁远乎哉?我
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esp;&esp;知命
&esp;&esp;从义的观念,孔
推导
“无所为而为”的观念。一个人
他应该
的事,纯粹是由于这样
在
德上是对的,而不是
于在这
德
制以外的任何考虑。《论语》记载,孔
被某个隐者嘲讽为“知其不可而为之者”(《宪问》)。《论语》还记载,孔
有个弟
告诉另一个隐者说:“君
之仕也,行其义也。
之不行,已知之矣。”(《微
》)
&esp;&esp;后面我们将看到,
家讲“无为”的学说。而儒家讲“无所为而为”的学说。依儒家看来,一个人不可能无为,因为每个人都有些他应该
的事。然而他
这些事都是“无所为”,因为
这些事的价值在于
的本
之
,而不是在于外在的结果之
。
&esp;&esp;孔
本人的一生正是这
学说的好例。他生活在社会、政治大动
的年代,他竭尽全力改革世界。他周游各地,还像苏格拉底那样,逢人必谈。虽然他的一切努力都是枉费,可是他从不气馁。他明知
他不会成功,仍然继续努力。
&esp;&esp;孔
说他自己:“
之将行也与,命也。
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他尽了一切努力,而又归之于命。命就是命运。孔
则是指天命,即天的命令或天意;换句话说,它被看
一
有目的的力量。但是后来的儒家,就把命只当
整个宇宙的一切存在的条件和力量。我们的活动,要取得外在的成功,总是需要这些条件的
合。但是这
合,整个地看来,却在我们能控制的范围之外。所以我们能够
的,莫过于一心一意地尽力去
我们知
是我们应该
的事,而不计成败。这样
,就是“知命”。要
儒家所说的君
,知命是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所以孔
说:“不知命,无以为君
也。”(《论语·尧曰》)
&esp;&esp;由此看来,知命也就是承认世界本来存在的必然
,这样,对于外在的成败也就无所萦怀。如果我们
到这一
,在某
意义上,我们也就永不失败。因为,如果我们尽应尽的义务,那么,通过我们尽义务的这
行动,此项义务也就在
德上算是尽到了,这与我们行动的外在成败并不相
。
&esp;&esp;这样
的结果,我们将永不患得患失,因而永远快乐。所以孔
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
罕》)又说:“君
坦
,小人
戚戚。”(《论语·述而》)
&esp;&esp;孔
的
神修养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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