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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源摇客(1976年12月2ri)_砰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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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窟生活没有任何意义。杀死一个孩也不算。我记得我父亲最后一次尝试救我。他从工厂跑回家,我记得是因为我们都站着,我的脸有他那么,他得像条狗。那天晚上我们待在家里,跪在那儿脚趾贴地。这是一场比赛,他说,说得太响也太快。谁先站起来谁就输,他说。所以我站了起来,因为我十岁,是个大孩了,我厌倦了比赛,但他大喊大叫,抓住我,捶打我的。我气得七窍生烟,使劲气吐气,我想哭,我想恨他,但就在这时第一颗弹飞了过来,就好像有人扔石打在墙上。然后是第二颗和第三颗。然后弹打穿墙,啪啪啪啪啪,但只有最后一颗砰的一声打中一个罐,然后六颗七颗十颗二十颗突突突突突打在墙上。他抓住我,想捂住我的耳朵,但他用力太大,没注意到手指戳在我睛上。我听见弹听见啪啪啪啪啪听见嗖嗖砰砰觉地板颤抖。女人尖叫男人尖叫孩尖叫,就是生命戛然而止的那叫法,你能听见从咙涌到嘴里的鲜血淹没了尖叫,只剩咯咯作响的窒息声。他倒我,捂住我不让我叫,我想咬他的手

但这时候你回来了,虽说谁也不知你是啥时候离开的。女人想知你为什么回来,既然你在国总能搞到本叔大米那样的好东西。我们琢磨你去那儿有没有唱门金曲。我们有些人盯着你在贫民窟闪展腾挪,就像大河里的一条小鱼。咱现在知你的把戏了,但当时并不了解,不知你怎么勾搭那些人,这边一个枪手,那边一个大嗓门的拉斯塔教徒,这边一个坏,那边一个胚,甚至还有我老爸,所以大家都认识你,到了喜你的程度,但没到能记住要拉你伙的地步。你什么都唱,只要能红就唱,甚至包括只有你知而其他人都没兴趣的东西。《而我她》,因为斯特王翻唱的《你不会见到我》成了门金曲。你拿到什么就唱什么,甚至包括不属于你的曲,你使劲唱,拼命唱,终于把自己唱了贫民窟。1971年你已经上了电视。1971年我开了我的第一枪。

但他知我这不可能在城区行走太久,很快就会找上我们。警察只需要看见一个没穿鞋的我,就会说你个肮脏的黑鬼他妈的在面人旁边转悠啥?然后给我两个选择。要么逃跑,他追着我跑一条穿城小巷,这样就可以私底开枪打我了。弹仓里有足够的弹,至少会有一发能打中我。要么站住不动,就在面人的注视挨揍,他挥舞警,打掉我侧面的牙齿,砸在我太上,那只耳朵这辈都别想好好听声音了,说这算给你一个教训,你这个肮脏发臭的贫民窟小畜生别再来市区了。而我看着他们,等着。

但先来的是最不好的。

1971年我十岁。

疯狂是走上城区的级街,看见穿最新一季时装的女人,你想径直过去抢她的包,但知你特别想要的其实不是包也不是钱,而是尖叫,她看见你蹦到她心打扮的脸前,你一耳光扇飞她嘴上的快乐,一拳打掉她睛里的喜悦,当场宰了她,杀她之前或之后她,因为我们这胚就该这么对待她这样的面女人。疯狂让你跟踪穿西装的男人走过穷人从来不去的国王街,看着他扔掉三明治,你闻到香味,心想怎么会有人这么有钱,居然拿平淡无奇的面包夹,你翻垃圾桶看见它,还包在锡箔纸里,依然新鲜,没有被其他垃圾染成棕,也没有苍蝇落在上面,你心想大概可以吧,你心想好的,你心想你必须拿起来,只为了尝尝没有骨是什么味。但你说你不是疯,你心的疯狂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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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的疯狂而是愤怒的疯狂,因为你知男人扔掉它就是想让你看。你向自己发誓,这个胚要开始带刀上街了,次我要到他上,把心脏从他来。

我们看着,等着。两个人带枪来贫民窟。一个人教我用枪。但贫民窟的百姓早就开始互相残杀。逮着什么就用什么:木,砍刀,匕首,碎冰锥,汽瓶。为杀人。为钞票杀人。有时候一个人被杀只是因为别人不喜他看他的神。还有不需要原因的杀人。这就是贫民窟。理是富人的。我们有疯狂。

就能像黑人那样满嘴土话,他唱“更好的必定会来”。女人打扮得像是女王,在金斯敦贫民窟膨胀爆发之前从没关心过这儿,她唱“更好的必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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