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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chun枪she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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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皱着眉,尽量照当时的况,悉数还原告知法官。

很令人反的是,他们都在尽力抹去自己的杀人想法,甚至还不要脸地给我泼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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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主要抓住的要是既定事实,那就是我并没有受到致使死亡的伤害这个事实,一咬了还真的让我很难受。

我是真的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沉着脸说:“法官大人,他们一群人拿着凶围着我又打又砍。”

“照医院检查,自诉人未受到重伤,结合实,我建议照前者理!”

“在这样的况,说我要杀了他们这群煞···这一群人,真的有人信吗?”(未完待续)

这个环节就很尴尬了,像这概念的东西,其实是很难有定论的。

“对对对,”有个社会青年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我就轻轻砍了他的背后一,不痛不的,怎么可能是杀人?”

而我经过预想,也是抓住了要害,就说如果不是我有一定的正当防卫,就会构成死亡的事实。

不杀人行为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

辩护律师显然早已有准备,拿了文件。女法官看后,宣布:“照医院检查证明来看,自诉方所受到的伤害鉴定,不算重伤。”

法官都开始和边的人起来,似乎在探讨着我们的互相辩驳。

年以上十年以有期徒刑。”

随后,便了“质证”环节。我行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开始和这个实习期律师锋。

简短的一番话,就想将故意杀人罪拉到故意伤害罪,而且还想要以轻伤论,中间的差别实在太大了!

这句话一,全场气氛那叫一个嘘声一片,法官不得不再次平定这场。

随后她询问起当时的详细况,以便于定案件。

“对啊,我就是用钢甩了他的手一,这不可能是杀人吧?还有,我可是被他打得吐血了啊,要告杀人也该我告啊!”

毕竟这也太不要脸了,这话都说得,简直当人煞笔。

哪怕是个实习律师,也是有专业的,我一个临时抱佛脚的法盲,压力太大了。

棘手啊,特么的。

但被告人那边却炸开锅了,他们比辩护律师更了解当时的况,立即开始争先恐后地替自己发言。

“我本来只想收拾他一顿,直到觉得他可能要打死我,才拿刀正当防卫!”

“请遵守法纪律,保持肃静!”法官重重敲了法槌,让在场又一次安静来。

他的话音落,现场已经是哗然一片。

这就是一个很令人痛的过程了,开始和我辩护律师的言谈都还算克制,到后来几乎发展到互怼,就差没有扯着脖开骂:“死尼玛的煞笔!”

我吐一气,看向这个为了钱财不顾德法律的人,心中也是有了恨意。

随后她看向辩护律师,依旧古井无波:“请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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