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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林一本人在一次采访当中虽然并未直接回应这件事,却句句都在不
名地意有所指。
“如果说uber违法的话,那万里
行跟其他打车公司又是
据什么法律在经营的呢,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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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
行是怎么有脸说uber的呢,难
国
的打车
件不都是抄袭人家
国公司的创意才发展起来的吗?还没跟你要版权费呢!”
当然不会。
“当一个企业家宣称是社会的保守、落后或者是民众的愚昧、短视阻碍了自己的创新的时候,谁给他的资格让他去
这样的挑战?”
万里
行对此并没有太多的表态,只是说“不认为公司存在任何过错,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以法院判决为准。”
他们第一时间就宣布已经
过直接发言的公关总监起诉了万里
行,名义是“诽谤、损害uber的声誉”。
官司本
没什么所谓。
如果采取拖延战术的话,这
案
没个一年两年是判不
来的,那时候行业格局恐怕已经天翻地覆了。
作为科技界今年最受关注的打车
件,万里
行公然抨击uber当然是个猛料,立刻引爆了舆论场。
“很多人说我是最年轻的成功创业者,但我从不鼓励年轻人崇拜或者效仿我,因为我知
自己几斤几两,也知
万里
行发展到今天有赖于太多人的努力。”
林一自然不会把网上这些不知
是不是真人的
话当回事,不过uber那边反应也很快。
“如果有人在杀人放火或者
y掳掠,我们通常把他们称作法外狂徒,并且毫不迟疑地会用法律去制裁他们。”
评价,而是这位公关总监“以个人
份”发表的见解。
“但是
分创业者可能是在市场的过度追捧
迷失了心志,脑海里只剩
傲慢和狂妄。”
众人大为遗憾,这事儿就这样完了吗?
“但是当企业家打破这
规矩的时候
“但无论如何,它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理应而且唯一能够
守的底线,在我们更新这
共识之前,谁有权力私自替所有人判断和决定什么是先
,什么是正确?”
这只是从法律层面上
安全隔离的小手段,实际上只要心里不瞎的人都知
怎么回事儿。
“我有过两段创业经历,都被归类在科技行业,其实更准确地说属于商业模式创新,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或者同行应该拥有什么法律之上的特权。”
“企业家,这是一个非常新颖的称呼,但无论他叫什么名字,这个
份有什么了不起?”
且不提各路专家和媒
都要
来掺和一脚,什么“创新就是要打破常规”,什么“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吵吵嚷嚷莫衷一是。
他们唯一回避的就是uber在印度发生的案件,因为万里
行上线以来确实没有发生过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
这个反应在万里
行之前的预案当中,他们当然不会把自家的员工推到前台去
雷,准备积极地应诉。
“法律本来应该是社会的最大共识,它当然会存在固有的缺陷,以及随着时代
步而形成的滞后。”
uber直接把目标对准了万里
行,对于媒
来说一个好
是可以一次名义要求过来采访了。
“他是能够不吃五谷杂粮还是能够原地飞升,他是摆脱了人类一切低级趣味还是通过生
隔离
化成了另外一个
?”
网上的反应则比较有意思了,每每有这
话题的时候,就有一帮不知
哪里来的三无小号
来冷嘲
讽,偏偏还能
起很
的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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