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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法律三昧经
闻如是一时。佛游于
竭提国。与大比丘众俱。及诸菩萨四
弟
。天人龙神一切大会。佛告众会。有法律三昧。菩萨学者当以和顺调其
。
微妙不得轻慢。所以者何。未
者。不识三学功德厚薄。或以放恣失其本意。当知是辈有十二事。自堕大罪终不可悔。何谓十二有人学
。不得明师见闻未广而自贡
求名字。谤菩萨法以为不要。妄造哗说言。我师说既已自堕复堕他人。此如猕猴毒羹之喻。但
害彼不知还自杀。是一自烧。有人学菩萨法藏得闻
经。未曾问师不知义趣。自用随意及以轻慢成就菩萨。是二自烧。有人已学
经。中
更堕弟
学者。毁笑大
以为迂远。是三自烧。有人学不
。但
依
全保其命。不解
理专行谤讪
经*。是四自烧。有人虽学无有至意。但
容
虚饰自可。得经好语与非其人。令到见者谄意啤呲。以为不然聚踧伪骸。造谤
短*其誉。是为五自烧。有人顽闇嫉妒贤能。常怀毒心向*者。不惟
德但贪利养。是六自烧。有始
学从明师得决。不念恩德反有人工。言我自知既不自解。亦不肯复从师问经。此无反复罪不轻矣。是七自烧。若已发菩萨意。
学佛经
随师不久。礼节未闲声闻师说。有权方便未达其趣。妄饰虚辞非法解之。复以微意瞻师所行。自用为是。遂失权慧
罗网。是八自烧。学有畔弃。何谓畔弃。谓从明师得解权慧。见
者不数请问。中
懈怠更怀毒心。念师所短已堕非法。不自觉知违
失智。谓之畔弃。是九自烧。有人以晓微妙权慧。而更不敬废经轻罪。为枝掖说于屏
言。师无所知。我已从学其说皆非。自今不当复与从事。令无知者信用其言。斯已自饮毒。复饮他人毒。是十自烧。有人学
。从明师得
经。有信菩萨至心行者。
从求学断绝不与。呼为不贤有但声闻。未曾见经信戒未立。此人索经为反与之。便以俗语比方解之。转相教诳令真
薄淡。自取大罪复误他人。是十一自烧。有人虽学无有至信。不识真伪不畏于罪。曲媚豪
不解
者。随毁佛法诽比丘僧。此辈既自堕八难。复增成人罪。是十二自烧。犯此罪者不可悔除。从三恶
则有所望。如是十二辈难可度脱。
佛告阿难。吾故说是法律三昧。汝为人说当令了谛。护其意行莫作小福。如毫厘者而犯。大罪如须弥也。
失三宝。却就恶
无穷竟者。但坐贪
须臾之可。而致剧痛斯难言也。佛说是时莫不
愧。学者悉
第六
地。众会皆起同声赞言。佛为吾等及后学者。开现大明令得慧
。俱前稽首愿以
受佛言。且听乃往久远时有菩萨名有
志。与十四万人俱。从违罗提佛发菩萨意。其辈中有一人最
才名贤行时有
志事以为师。追随累劫不失其意。
行
后成作佛。字世
胞。而有
志遂从受决。余人悉退堕弟
行。于今在五
。尚未得
阿难问言。其时辈人从见佛。后颇复得
经不。佛言。皆得。但不力学。不问中慧。不敬承师轻人法者阿难复问。已发大意何以堕落。佛言。用四事故。一者学本不知善权方便。轻慢师友无有一心。其意数转。二者学不
无有
力。但贪名誉望人敬待。三者学所事师不念勤苦。当得成就虚饰贡
无有至心。四者好学外
习邪见人。反持异术比佛
经言
同等。时十四万人皆用是意故。后世转退去大
远。独有
志志大心
。追事贤行至其得佛果从受决。当说是时。天人百一十万皆发菩萨意。贤者阿难言。如佛所说学当恭敬。反以自恣失大
本。可不慎哉。自今新学
法者。宁能别善恶。不失善师友至竟者耶。佛言。有但少耳。多随本意不可化者。阿难又问。凡人相说恶。宁自知恶不。佛言。天
愚人但见人恶不自知恶。但自见善不见人善。称己智者皆非智也。自
明者其悉甚矣。言我知经亦以惑也。云知*而不事师。不可信矣。佛智广大不可测度。见闻少少自以为足。用自贡
岂智者哉。唯有至学
之士。近善师者乃为明智愚者安知世有明智人。乃别有贤愚耳。夫愚痴者但见人贡
。不自知贡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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