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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说明说明!(重要的事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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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说明说明!(重要的事说三遍!)

虽然改了简介,但烈的求生,还是迫使我不得不再次说明:

一、小说是虚构的,未必能反映作者三观。

,现代的修仙小说和灵异鬼怪小说,能反应作者和读者“渴望成仙”或“相信鬼怪存在”的三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人生观)吗?基本不能,因为大分作者和读者都知这是虚构的,不存在的。

全文能现本人三观的,仅此两句——

“人的恶是不容试探,也无法揣度测量的。”

“要是不想……继续受伤害,就必须持调查,将那些恶之人绳之以法,把事实真相公之于众,让人们信正义和光明的存在。”

二、法不外乎人

男主涉及猥亵,并非

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制侮辱妇女的行为。”(https://www.66law.cn/laws/269791.aspx" target="_blank">https://www.66law.cn/laws/269791.aspx" target="_blank">https://www.66law.cn/laws/269791.aspx)

男主存在犯罪事实,但是,这不是自他本人意愿。

他是一个年轻的检察官,大家综合考虑,派他当卧底,解决这桩案照设定,检察官可直接展开侦查,刑警听从检察官安排)。

在这过程中,男主面对女主时,其实是煎熬痛苦的。

因为他本是一个心健康的人,突然让他当变态,他很难到。所以前三章里,男主的举止透着不自然(比如第一章里,男主上车后,意识和女主保持着距离。直到张院“餐前心”的试探,他才意识到自己要戏。为了掩饰,他还抛一个问题,表示自己刚开始不动弹,是怕对方隐私)。

如无必要,他本不想碰女主(他疼惜女主,也怕自己真成了变态)。

惩治制毒贩毒的犯罪份的同时,也要一并惩治参与贩毒的卧底吗?

三、猥亵、从来都不是个案!

小说中现的每一起案,都是自同一现实案例?

世上有很多令人痛心难过的真实案例——

是“(未成年)被人侵后,报案了,却不敢告诉家”,还是“不知自己(未成年)被侵,直到被家人发现得了病”,亦或是“幼女、迫卖并故意伤害”……

(如不是发生在我边,我甚至无法想象一个成年人,知生理构造,却不知如何“”。)

有些事,我们没看见,不知,不代表不存在。

四、“盖棺定论”,本文前期反转较多,请勿太早定论。

中后期基本是撒糖吃(毕竟家比较喜撒糖)

最后,谢还在支持《枝》的正版读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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