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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想他了。倒不如想办法哄哄哮天犬。自从带着它去了一趟太星,哮天犬就不太敢门了,就怕被送给别人。

愁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正文完结太兴了,忘了说,我要写六万字的番外……这样可以补齐欠的更新,而且还能把文章字数凑个整_(:з」∠)_

写到狗,就想起家里养过的一只狗狗,现在还活着,已经19岁了。

它14岁那年,我们搬家了,我妈就送它和另一只狗去了大姨家,因为它就是大姨家的狗生的。但是它天赋异禀,自己从大姨家跑回了原来的家,另一只狗比较傻,没跑回来,就被留了。

我爸没办法,只能让它在空的家里住着,每周回去喂他几次。我放假回家后想带它门溜溜,它死活不往外面走。后来它被送到了更远的小姨家,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们去小姨家看它,它像不认识我们一样,可能是太老了,也可能是被伤透了心。

不过我们都以为它会先死掉,没想到是那只小狗先去世的,2017年8月,在大姨家门被车撞死了,当时八岁。我可伤心了,还给他俩写了文……然后坑了。

第103章

京城里闹闹,百姓驻留在街两边,张探脑地观望着。

“哎哎,这是要什么?怎么这么多人?”

“丞相小抛绣球招亲呢!”那人,“听说啊,小容月貌,娶了她,哪怕给相府个上门女婿,也是八辈修不来的福分。可惜我早有家室,人家未必看得上我……”

听完,穿着布短打的小伙奋力地向前挤。

围在前面的都是想的男人,哪里能挤得去?他便伸一只手来,原地蹦着大叫,希望貌的小能注意到自己。然而在人群中依然算不上抢,已经有不少人像他一样动作,倒是被后的男人推了一把,“什么,踩到老脚了!”

锣鼓声突然响起,穿红衣姿的仪仗队现在拐角,后面是骑着骏穿大红官服的清隽男人。

人群中有一瞬间安静,不少人回去看,被男人的威仪排场引。

蒙着面纱的女也看到方经过的人,她站起,拿起盘中绣球,轻轻一掷,打中了上男的乌纱帽,在男接住绣球,遥遥望过来时,羞地低回到间去了。

伏光拿着酒杯,坐在另一边的楼阁窗边,把这一切收底。丞相府的人把状元郎拉府中,伏光收回目光,“洪江龙王原就是一条黄鲤鱼,寿数还没你,怎么他能变龙王,你就不能呢?”

万珠哭笑不得,“小妖甘愿跟在您边,不想去什么龙王。”

“也是,龙王太憋屈,哪里有妖痛快。”伏光,“你真的不能变成龙?”

万珠不知伏光为什么会一直念着变龙,起初他也有想过化龙,毕竟龙那么庞大,拥有悍的力量,与它一比,小小的鲤鱼实在太渺小了。

后来万珠听伏光的话在底转了一圈,忽然发现现在的龙已经不是记忆中的样了。

什么江河湖海都有龙王,海龙王还行,但是也受天差遣,嚏都不能随便打。更令他惊讶的是,井里都有龙王,困在小小的方寸之地……虽说各司其职吧,哪里有他现在生活的自在?

万珠在人间增了很多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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