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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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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浔问:“哪里不同了?这就是一把普通的斧。”

刑罪不以为然:“这把斧与斧柄了特殊的加固理,这在市面上不常见,应该不难找卖家。”

这的确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这时,崔景峯:“可是...凶手为什么将斧扔在抛尸地附近,而不是同尸块一起扔塘里?这样不是更省事吗。”

清明在纸上,将发现车胎痕迹的地与崔景峯他们发现斧的地,简单的了个标记,思索片刻后

“可能是凶手在搬运尸块时,不小心掉了。而凶手抛尸时于极度的张恐惧状态,所以也没注意到。”

刑罪:“有可能。”

一直盯着电脑的方来这时|来:

儿,我这没发现。”

章节目录 碎尸(二)

方来继续:“我找了最近的失踪人, 对比之后没有符合的女。”

闻言, 众人稍许失望之。对于这无名尸, 刚上手时的确有些麻烦, 可每个人心里都信着一句话:这世上没有破不了的案

只不过大家接来要绕弯路而已。

刑罪又开:“大家都看过尸检报告了, 我想听听你们对这件案有什么看法?”

清明率先开:“凶手无非分两,连环杀人犯以及初犯。虽然目前为止我们还没发现其他受害者, 也不排除是连环杀人案件的可能。当然,以上这是我之前的判断。再看完尸检报以及抛尸现场,我觉得这个案的凶手更像是初犯,他的破绽实在是太多。”

几人止声, 表示洗耳恭听。

清明认真分析:“首先, 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把斧现的地不对。一般连环杀手的心里素质极,不可能会这么大意, 将作案工随意丢弃在抛尸地附近。”

“其次,连环杀手对自己的目标对象群的选择以及作案工都很...”说这里, 清明突然停。不是他词穷,而是他想用个最贴切的词。他接着

“都很‘专’。他们在杀完一个受害者后, 不会立刻扔掉作案工。甚至有些心里极其变态的凶手会将带着受害人血迹的作案工放在自己枕边, 以此寻求安全与满足。例如1967年, 英国就曾有个变态杀人狂有这样的癖好,他将每次作案用来敲死受害者的电工锤随携带, 甚至是带到工作的地方。杀手喜将自己定义为救世主或者是行刑者,他们都有属于自己的‘屠刀’。他们是不会轻易扔掉手里的屠刀。而这个凶手显然很不成熟...”

方来:“这我也赞同,如果凶手还准备第二次作案, 他不会扔掉斧。”

清明继续:“第三,还是那把斧。鉴证科在斧上并没有检测到指纹,说明凶手在肢解被害者时是带着手行的。既然带了手,那他肯定知上没有他的指纹,他大可不必在这个时候将斧落在抛尸现场,这样反而是给警方提供一条线索。很显然凶手并没考虑到这一,因为是第一次杀人,凶手当时一定很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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