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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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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新群说这些的时候,睛盯着窗台上的一个瓶,里面着几支鲜。他是个中年单汉,活了半辈,孤一人,没什么正经事业,从十七岁被彷城走私大佬看中招揽到手——准确地说,是被和永联最大的竞争对家当棋养,就一直搞些踩着法律边缘的营生,脑似乎也不太聪明,一向活得又糙又氓,不娶老婆算是他降低自己社会祸害值的壮举。

这样的人,竟然在家里养着鲜瓶旁边还放着一瓶只剩了三分之一的营养,可见他期养

曲景明记得,在彷城的别墅里,也到放着瓶。那年搬回别墅住,陈老太还很是忿忿地把所有瓶给收起来,廉价买给两条街外的店了。因为那都是莫淑芳在世时的东西,她

“我也知自己是一颗棋,那时候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掌握和永联的况。我就从莫淑芳手,更加频繁去看她,次数多了,她有动,愿意理我了,我就能得到一些信任。但她还是不认家,她恨她妈刚死,她爸就娶了我妈。”

听到这里,曲景明意识去看齐主任,老太太从门坐起,就靠着沙发扶手,半眯睛,有疲惫的样,老神在在地听她儿讲故事。

曲景明看过去,她才倦怠地抬了抬,说:“她妈跟我是好朋友,死前叫我照顾她一家,我看结婚最方便,她爸也没有意见,就结婚了。”

这理由令人叹为观止。但放在这位老太太上,似乎说得通。她地活着,衡量事的标准是某极端的理,只计算如何最大程度解决问题、并只承担最小的损失。之于她,仿佛真的淡薄到可忽略不计。

莫新群对他妈这个特质习以为常,听着他妈的话,一脸冷漠。但他显然没跟着他妈。他丰富,甚至刻地陷在里。

“我答应给我老大事,就是为了能接近莫淑芳。起初,她还不知我也走私了,以为我只是代表家里去看她,对我没有什么防备,可是很快她就发现了,她真的很聪明……但我还是想办法把监视她跟和永联的工作去了,不然我想到老大派别人,我就受不了。”

“这件事我从十七岁开始到二十七岁,整整十年,她怎么给和永联小,生孩,扶正,我全都再清楚不过了,直到那年,我老大和另一家想把和永联吞了。那天,我……我…...”

他抬起双手,捂住脸,很了一气,再放开手的时候,睛就红了,又从袋里摸一包烟,就想。但火机还没打燃,就被齐主任踹了一脚:“想我早死是吗?”

他哆嗦了一,张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什么,只能咂咂嘴收起烟。经过这一遭,他也平复了些,继续说:“他们要吞掉的意思,是要掉和永联这个掌舵的,我......”他提了一气,顿了片刻,神有寒意,“求之不得。”

“那天晚上饭局,彷城几个大佬都去了,喝得比较晚。但是和永联没喝多少,他这个人很自控,自己一个人开车还会喝疯一,如果要载人,他是很严格把控自己的酒杯的,我当时没在意这个细节,以为他是一个人回去……我就老大的意思,给他的车手脚。”

“后来散局,我听到他给莫淑芳打电话,才知他们要在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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