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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颐哥哥
金曼珍自认为自己的记忆算不上好,但也算不上坏,说不好,是因为她对儿时没有什么特别的怀念,说不坏,却又是因为总有那么几个特殊的画面,总会在不经意间回想起来。
她觉得自己不论是五岁,十岁,还是十五岁,还是未来的二十五岁,应该永远是现在这幅模样,倒不是说
相,
相稍后再谈,而是一
平静懈怠的心
,总是提不起什么劲。也正是因为她什么都提不起劲,所以一切的外在表现显得非常平庸且平凡。
学业一般,不算
众,
际一般,也不算
众,家世还行,但要跟郑将军李先生琛买办这样的家世比起来,也不显
。
总
来说,在她十几年生活的小圈
里,她简直是一粒尘埃般的存在。
但是,扪心自问,要说她是尘埃,那有些人或许连尘埃都不如呢。
金曼珍端端正正的坐在书桌前,几笔寥落的写完作业,合上书本和作业本,又特意将
纸的封
了又
,摆成整整齐齐的一叠,两
纤
白净的手指将它们往旁一推,推的不甚认真,就是嫌弃它们霸占了自己的书桌,无所谓的推到远远的地方,这才双手
叠着将脑袋搁在手臂上,她探望向窗外的绿意,红木边框的大窗
,横纵地卡着细细的条纹,将
光和绿意切割成许些碎片。
在她很快就要睡着的时候,卧室的房门被敲响了。
曼珍不想理,然而对方锲而不舍,轻轻的连续再敲三
,显得谦卑又谨慎。
又是他。
曼珍有些生气,为什么他总要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时候
现?
她坤起脖
,侧
对着门
怒目而视,

双的痕迹瞪成了单
,淡棕
的
珠
在
光
折
幻彩的
泽,白皙的肌肤染上了微微的红霞。
“
吧!”
曼珍带着气回复了一声,但是当吴敬颐端盘
来的时候,她已将换上了惯常带着微微笑的脸
。
门把手咯吱的拧动了一
,随即
来一位
的青年,青年穿着青
的
布褂衣,成
不旧不新,一双

踏着厚底布鞋,走起路来也没什么声音。骨节分明的
手上端着一张轻薄
印
的圆盘,圆盘上搁着完整的一
英式
午茶的茶壶茶杯。
这人以前是金家的佣人,他吴敬颐当然什么都不是,如今就算是金家工厂里的某个经理,他也不算什么。金曼珍正目望向青年的脸,每一次正视他的脸,她就会有一
调转
份的错觉。
这样一张脸,才应该是金家继承人的
份吧。
谨慎、平和且耀
。
“敬颐哥哥,就放这儿吧。”
吴敬颐听到这声轻唤,脚步腾挪方向,朝书桌这边走来,稳稳妥妥的搁
茶盘,仍旧没有什么声音。
曼珍杵着自己的
,脑袋无聊的歪向一边,
叹
:“敬颐哥哥越来越引人注目了。”
吴敬颐勾了一
角,垂目倒红茶,淡红
的茶
汩汩的准确倒

小杯,一滴也没渐
来。
他笑,低声回复:“也只有你会这样说。”
金曼珍由
往上盯住他的脸,不放过任何一个讯息,她晓得他说的是真话,一张脸而已,谁会平白无故去赞一个男人的脸?
吴敬颐
得好,如果换一
衣服,便像个
贫弱的贵公
。
他很白,肌肤很薄,脖颈间有明显的青
脉络,
薄苍白,鼻翼
,眉骨较低所以显得额
格外宽广大气。
“最近生病了吗?”
曼珍又问,曾经很多时候,她怀疑吴敬颐可能随时会死掉,但是这个人一直像
影
一样,存在于金家的某
屋檐
,不声不响的活到了如今。
曼珍嫉妒他的容颜,同时也佩服他顽
的生命力,只要给他一
气,他便像河边的野草般,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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