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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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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在郑晓面前,野猪的还算完整,只是脖诡异的扭曲着,显然被扭断了脖,脖上还有两个牙浅浅的血线。

郑晓炯炯有神的看着它,前一刻他还在叹风和日丽,带着珠的玫瑰滴,一刻弱的玫瑰就丧在野猪,而罪魁祸首,

郑晓的目光移向门缓缓走来的人,不对,血鬼上。

底比斯优雅的拿洁白的手帕嘴角的血渍,打个响指,风卷起沾染血渍的手帕眨间消失了。他走到郑晓面前,一手掐腰,懒懒的哼一声,

“这猪是你的,一天必须把它吃完,吃不完的话——”

他俯贴近郑晓的面容,满意的看到小东西睁大的双,哼笑:“我就吃掉你。”

他笑着摸摸郑晓的脑袋瓜,转上楼,走到二楼的楼梯,他忽然想到什么,也没有转,懒懒的:“不要想着逃跑,你不会习惯没有的生活,呵呵。”嘴角嘲讽的笑意,缓慢的房间去了。

血鬼的话仍然在耳边回响,郑晓整个人却惊呆了。

不是因为白天的血鬼比晚上更加神经病,而是因为,

那熟悉的觉,

他摸着,那个位置刚才的血鬼曾碰过,熟悉的温觉,黑豹摸他的觉,他不会认错。

怎么可能,黑豹在另一个世界,而且是他亲看着离世的,为什么会?不,不可能的,可是,他的心底有一丝微小的希望,如果,真的是的话,那他能不能有所奢望,他的人能再次回到他的边,哪怕,让他付一切。

郑晓泪婆娑的望向二楼血鬼睡眠的房间,此刻,吃饱喝足,安然躺在舒适的棺材里熟睡的年轻血鬼还不知他的心产生的变化。

郑晓泪,冷静来思考面前的境,这个世界的人类目前还隶社会,生存环境的严苛,没有大的武,发达的科技保护自己,血鬼有着大的能力,如果他们想统治人类,可以说轻而易举,很不幸的是,他于社会的最底层,血鬼的,而他的主人,是这个社会的最层,被血鬼尊敬的血鬼,能力是控制风,他们之间的差距何其大,他的主人本没有将他放在同一层次上,在他的里,自己是一块可以大的血袋,谁会对一只血袋产生呢?

不过,对他有利的是,血鬼给他一个月的时间大,在这珍贵的一个月里,他们朝夕相,能不能让血鬼对他产生,决定了他未来的命运。

是悲惨的被恋人转世吃掉,还是和上辈人共度一生。

郑晓整个人燃起来了,他能掰弯一个黑豹,就能掰弯一个血鬼!为了,他拼了!

正午过后,太最毒辣的光芒消失,柔和的光线充斥天地间,在这光明媚的日,本来是血鬼熟睡的时间,只是,一阵郁的香味将底比斯从梦中拉来。

妙的香气,多么诱人的血香啊,这个人类不满十八岁,是个少年,哦,还是个,鲜极了。大脑不受控制的分析者,底比斯缓慢的坐起来,挣开慵懒的双,看向厚重的窗帘隐隐透过来的微光,一切都显示着,现在是白天。

但是一切都无所谓,因为那无与比的香味牵扯着底比斯的思维,从沉睡刚刚醒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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