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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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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不适合现在观众面前,唱了也唱不红,本没有人愿意投资给他来录这首歌,但不是曲还是歌词,又确实受到一些认可。

最后被他的经纪人转手卖给一个初就一夜爆红的小乐团,了人家专辑里一首不轻不重的单曲。

而他,只在整个躁动的M开场前五秒,变成一个屏幕上过模糊的可有可无的作词人。

范旭尖地发现孙韶神里的不对劲,脑一转,抓着孙韶的手,中光芒灼灼地问:“这是你自己写的?!”

孙韶心中暗自衡量一番,虽然自己现在承认了也没什么,但终究,现在的他没有这个平,于是,他便摇,“不是,我哪有这平,我也是偶然听到的。”

想了想,又担心对方问自己这歌的名字,或者照歌词容去网上搜索,便又,接着:“因为的,就有印象,但是当时没记歌名,后来上网怎么也找不到了,便凭着自己的印象添添改改了一。”

结果,孙韶话音一落,范旭神更炽烈了,在他看来,孙韶说的添添改改,差不多也就是原创了,毕竟,孙韶刚刚那首歌,范旭确定自己从没有听过相似的。

“小勺儿,今天我可挖到宝了,你晚上一定得跟我去,有你在,我们乐队的场费大概能再翻一层了。”

场费?孙韶忽然愣了愣,随后,化为一找到路的喜悦冲他的膛。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中的歌词自我万能的西~【唔,没错,这是一可耻的秀恩

祝大家看文愉快,依旧希望大家能留爪,留爪会让作者在这死狗的天气里到一清凉~

第七章

范旭玩笑似的一句有关场费的话,像在孙韶面前打开了一扇被他忽视已久的窗,摸索了两天都没有章法的孙韶,突然看到了一可能。

他的心思飞快的运转着,以至于范旭什么时候去了也不知

前世,范旭便是靠着自己玩乐队,唱夜场积攒来的钱接二连三置办了自己的小产业,虽然称不上是什么大成就,但起码比前世的他,起码人家既保有了自己的好和梦想,又过上了不缺吃喝的小日,时不时,还慷慨地接济一他这个朋友,想办法帮他拉赞助,联系几次活动。

依范旭曾经说过的行,去酒吧驻唱或者地广场唱夜场,总得来说还是依照歌手或者乐队受迎的程度来支付报酬。最的,是一首歌的算价钱,唱一支歌,那一份钱;最低的,是两小时一个场的算,唱满两小时,就能拿到相应的酬劳。

有时候也会有商家或者中小型公司要举办一些活动,酒会年会一类的,到场的一般除了个别两个他前世那样的不的三线四线小歌手小演员,担起整个场的演重任的,还是像范旭他们这样窜在各个夜场和酒吧中小有名气的乐队或歌手。

毕竟,那些小歌手小演员,即便知名度不场费还是足够三五个范旭他们这样的,整策划来,自然还是找范旭他们划算,小歌手小明星,意思意思找一两个也就行了。

现在,范旭手里的这只小乐队,在H市好歹积累了些名气,正常的酒吧驻唱每晚两小时,一个场地一周会两次,而孙韶模模糊糊的记得,这时范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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