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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一
就能明白的。
宿臻
空瞅了
鹤闻,却没有从他
上看
自怨自艾的
觉。
也是。
就鹤闻那样的大佬,凭借自
的手段就能够替换了六
回,扰
了世间秩序数百年,怎么可能会有自怨自艾的
绪。
“妖族落败,人族兴旺,这是天
大势所趋,本来也是无可厚非之事。即便是天
的
儿已经换成了人族,可被替换
来的妖族毕竟也曾经是天
所钟的存在,纵使往后都要过上远离人烟的隐居生活,也不是不可以的。可总有些人太过贪婪,明明自
已经拥有了他人所不能及的东西,却还是觉得不够,想要将所有的好
都拢到自己的
上,偏偏天
竟然还想让他们如愿所偿。”
鹤闻这一段说的是秦至的事
。
秦至是一个被人类捡到,并且养大了的妖怪,也是鹤闻的同族。
或许正是因为他是被人类养大,自小对自
的映像也只是一个比旁人多
了那么一小
力量的人类,尽
如此,他也还是个人类。
所以他从来都没有显
过原型。
即便是后来与
为妖族的鹤闻相恋,他也不曾显
原型。
然后秦至救
的那些狼心狗肺的人类,他们动手的时候尚且不知秦至是妖族。
他们想要得到秦至的力量。
于是
照人类社会之中‘吃哪补哪’的说法,他们决定将那些拥有超越常人力量的家伙分
,血
吃
了肚
里,自然而然就能得到他们期盼着的力量。
如果‘吃哪补哪’的说法真的有效的话,那么古时候的妖族也就不用修炼,直接自己吃自己不就行了。
原本那样的事
是不可能成功的。
可是凡事都有例外。
天
想要加快人族兴旺发达的
程,便准备将曾经‘
’过的妖族当成人族兴盛的营养剂,让人族踩在妖族的尸骨上,成为世间最
的
族,却不曾想过妖族愿不愿意成为人族脚
的垫脚石。
那些分
秦至血
的人,确实得到了超越常人的力量。
如果让他们走
山的话,
山以外的妖族恐怕面临的就是灭
之灾。
鹤闻回来以后,拦住了那些人,将他们统统都送
了地府。
“可惜天
想要
的事
,从来都不会因为其他
族的想法而改变,即便我将那些人都送
了地府,妖族也没能有个好的
场,我仍然记得那一年从天上劈
来的雷有很多,不
是大妖还是小妖,都没能躲过天雷,只要那些刚刚生
灵智,还不曾真正摆脱蒙昧期的小家伙们,才勉
的捡回了一条小命。”
鹤闻是妖族之中的例外。
比他
的,比他弱的,都在天雷之
飞灰湮灭了,运气好的是飞灰湮灭,至于那些运气不好的,留
来的尸
全都被人族捡去‘废
利用’了,可以说是真正的死无全尸。
“天
想要亡我妖族,可谁规定了妖族就一定得
照天
的想法去死呢!”鹤闻的
角微微勾起,
睛里也多
了一
让人分辨不清的光。
宿臻沉默的看向鹤闻。
从理
的角度来说,他自个儿就是人族,他应该是站在人族的立场上来看待问题的,可实际上,他觉得自己更加的偏向于
,也就是更加的偏向于妖族。
他自己是不喜
‘
之
其生,恨之
其死’的说法的。
毕竟都是自己喜
过的,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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