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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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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往沈恪还会可惜,但现在边有了更好的,楼里的姑娘他连远观的心思都没有,更别说亵玩了。因为心里压没有这个念,所以更经得起开玩笑。

“胭脂,有外人田。这么多好姑娘,也不匀给我两个?”

“两个?素心和醉玉你要不要?”

“那自然……”

等沈恪反应过来自己应承了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胭脂柳眉倒竖,叉腰骂:“现在后悔了?当年我说主把醉玉许给你,你怎的又不肯?连夜带着包袱跑了,害的醉玉狠狠哭了一场。”

想起当年的烂摊,沈恪到脑壳发痛。

他捂额:“当年的事就不提了。胭脂,不是说请我们吃顿好的吗?”

……

沈恪和萧鸾并肩走在祷雨镇的街上,笑着和对方讲些有趣的掌故。他上次到这镇已经是十年前,但十年间小镇的样都没什么大的变化。东家卖胡饼的还是那位大爷,西家裁衣商的掌柜添了一个小孙,笑容愈发可掬。

真要论起来,虽然一样不是本地人,但胭脂一定比沈恪对镇熟悉得多,但这陪聊的差事还是被生生抢了过去。

“我记得这条街上有家真心包薄馅大,汤又足,一去,满溢香。后来走了很多地方,都再没有吃到过那么好吃的包。”沈恪问,“要不要来两个尝尝?”

照例没有得到萧鸾的回应。

胭脂:“把你的寒酸样收一收。说了请你们吃一顿好的,就两个包的志气么?”

沈恪朗声笑:“那便在吉庆楼摆上一桌,任我敞开了肚吃,如何?”

“你既想吃,那便去吧。”胭脂幽幽,“不过那楼如今改了名,不叫吉庆,叫状元啦。”

状元楼。

顾名思义,这家馆里面曾经过状元。若不是掌柜的儿中,那便是有中的人曾在这里用过饭。

两朵大红绣球挂在牌匾边上,让金的三个正楷大字看起来更为喜庆。

沈恪:“十年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知。你们读书人向往的就是这个境界吧?”

:“修行也一样。”

沈恪摸了摸鼻:“十年窗的工夫我是足了,一举成名还不知要到什么时候呢。”

鸾看了他的小腹,心恐怕用不了多久。

三个人了五样小菜,沈恪虽然扬言要大吃一顿,但到底也不好意思让胭脂破费。

吉庆楼以前是镇上最好的馆,现在改了名也依旧是。和它的名气相符的是菜品的价钱,一盘普普通通的清炒就要二十文。

沈恪夹了一筷尝过,后悔为什么指名要来这儿来吃没什么味的菜。

胭脂看他皱眉的样,笑:“不好吃吧?这吃的就是一个名,一个吉利,肯来这馆的,谁还真的在乎好不好吃呀。”

沈恪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筷一直没有停

“状元楼里真的过状元?”

胭脂夹了几筷就放了,此刻替自己斟了一小杯酒,神悠远:“当真过状元。”

“不容易。”

关中和江南重经学,两地的才也多榜上有名。像祷雨镇这样的西边小镇,年轻人不是被送去学徒,就是跟着父母学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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