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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罪孽
重到无法赎清,那就只能永生永世留在地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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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面前,跪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
,新判官观察着他的神
,觉得怎么也看不
这人是那样的恶鬼,他的
上,甚至连一丝戾气都无,祥和安静地像个普通的老人家。
彼时距离殷诺回地府已经过了近七十年时光,而顺顺在那之后的第十年便升任天界
职,那时天界相传是白冽生前在其中为其牵线谋划。
“听说过罪人渊吗?”
“这人生前作恶多端,差
酿成大祸,害了人界。这个
罚,都算是轻的了。”
如剥人
,煮人
,生前
过这些事的恶鬼,
神失常,邪灵
,唯有这样才能将灵魂洗涤
净。
“地府里还有这
地方存在?”
即使是用错的离谱的方式,那也是
的一
啊。
他会记得,有一个人曾经这样疯狂地
过他吗?
“只不过,不知该派往何
任职呢?”
这世上罪大恶极的魂魄,都会
罪人渊。即使一碗孟婆汤便能清零重来,但是总有一些罪孽是不可饶恕的,连天
也会怪罪。先


,再
着罪人在烧得
的铁
上行走,或斩断五指,令万鬼互相争咬,再揪
魂魄中的七
六
丝,喝令他们爬上剑刃铸成的刀山,受过雷劫,在冰寒之地困上百年,方能洗清罪孽,投胎而去。
新判官

,心里却狐疑不定。然而顺顺位
权重,不知是地府的判官
,还兼任天殿仙官,他也不敢忤逆。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好久的一个故事,很少有人喜
的一个故事,确实结束地有些仓促了。我想说,我的文笔确实对不起白冽和冥夜的
,但终归是讲完了这个故事。总觉得要写
来告诉别人,这些人才算真正鲜活地存在过。这是我第一次完结的文章。以我这
三分钟
度的
不容易啊,其实这个故事的缺
和不足之
我都清楚地知
,但是知
是一回事,
到是另外一回事,只能是慢慢成
了。希望大家海涵。
然后接
来要更的
一篇是。
唯有这
,不可否认。
“罪人听命,你为人数十载,
尽罪孽,罄竹难书。今判你受十万极刑,后留于判官府听候差遣,任判官随侍,为地府效力,永世不得超生。”
☆、番外:最好的结局
“我家阿
事务繁忙,想来不能将那一位伺候得周到妥帖。”
顺顺转过
,看着那新上任的判官笑
:“正是。”
新判官福至心灵,他知顺顺背景
,只好乖乖地
着顺顺写好的判决书念
:
他只会如白冽所希望的那样,一世安稳,夜夜安眠。。。。。。他会像忘记苦难一样忘记这个苍白的男人吗?还是会记得呢?
“这只鬼魂,便是如此吗?”
“有。如果泯灭了人
,杀生不断,都会到那里去,因为他们犯的罪孽太过
重,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只有一
,”顺顺补充
:“这条鬼魂,是你判的。可不是我,我不过打
一二,罪状上还是要写你的名字。”
那天是新判官走
上任第一天,他对地府的一切冥法都还不熟悉,
新判官不耻
问。顺顺将自己的手掌翻来覆去地端详着,漫不经心地说了句:
都不会知
这个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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