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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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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他对手,这小是个亡命之徒,我当时就告饶了。他那时睛都被激红了,本没理我,走过来直接又要给我一脚来,我特么还坐地上呢天呐他都能得来脚!我觉他那一脚来我不只屎都得给踹来,半条命都得代过去!”

“结果呢?”我问。显然并没有代过去,那半条命还在他得好好的。

“结果他都要踹来了,最后却放过了我。”石哥说,叹了气,“我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倒地上,死要面地梗着脖,看见光照着他愤怒到快瞪血的睛,那一脚他没理不给我,直到现在我都没想通。”

我仿佛能猜到一丁:“……石哥,你当时是不是用手捂着肚?”

哥抬看我,眨了眨,猛然失笑:“卧槽原来是因为这个?!”他低看着自己的手,“难怪了……卧槽他是不是傻呀!”

我想那时的石哥,虽然是林格的对手,但林格大概也打从心里认为,他是个不错的吉他手吧。

哥靠在椅上:“不过总算是不打不相识,一来二去熟了以后旧事就揭过了。到三时候我们三个关系已经很好了。虽然乐队都各自玩各自的,但是放学后还能聚一块儿打打篮球,吃个饭,聊歌。”

这一分的容很好听,充满青气息,虽然林格的青,未必想石哥和季诗一样潇洒,但是有伙伴,有汗,有篮球,有光,总算也不叫辜负了。

哥和季诗虽然平时不学无术,时间都用来玩音乐了,但是三时还是不敢怠慢,放学后抱着五年考三年模拟眉不展,重中的度他们这拿钱去的富二代本赶不上,这时候两人就羡慕林格,他那个中,学生们上学就是混日,没人想过考大学,能个技校,上个专科就是最好的归宿了。

以往都是一起打篮球,玩音乐,后来大分时间石哥和季诗都抱着书本在啃,林格就在一旁见证他们的焦烂额,自己悠闲地弹吉他,或者打篮球。

季诗有天在家挨了老爹的骂,那天林格打篮球时他就——用石哥的话说——特别幼稚地迁怒人家。

“别打了!没看见我在五三吗?!”

林格瞥他一:“来了吗?”

“还不是因为你影响我啊!”季诗说,“我再来也比你,你怕是连一的理综都不了!”

“我要是得了呢。”

“那我送你一副新琴弦!”

林格扔了篮球走过来,也不季诗什么表,自己拿过那本五三,看了看题目,季诗说傻了吧,就跟你说我们这边的课程你们那破学校本不能比。林格抬瞅他一,提笔就在题目方写起来。

写完把本推过去,季诗拿起来,看着上面思路清晰的一行行数学符号,目瞪呆,他拿给一旁的石哥看,石哥看了也一,这两人本连解题步骤都看不懂,凑在一起研究了半天,听见林格叹了气,起背上吉他包自己走了。

林格的答案正确与否,他们都是到第二天上学了才知,用石哥自己的话说,也是废柴得可以了。因为那微积分题班上没人来,两人悄悄把林格写的答案拿到办公室,数学老师看完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俩,问这你们俩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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