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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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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LOTUS毕竟是摇乐队,当年又还血气方刚,结果五个人都场打了,现场打得乌烟瘴气,据阿岚说林格非常能打,有人拿钢抡他后背他都能站得住,钢扯过来反手就敲回去,面无表但非常暴力。

阿岚都这么说了,说明那会儿是真的很仰望林格的,他还说林格打架没什么路,就是来一个踹一个,他很惜自己的手,所以很少用拳,有人用酒瓶、钢打他他都不会用手挡,如果躲不开就直接转用后背扛,扛后对方往往被震得一脸懵林格正好回就是一脚。那天他把带闹事的人踹趴,一脚踩人脸上直接把人牙齿都崩一颗,都不带眨的。闹事的被赶走后现场一片狼藉,林格把地上的垃圾踢一边,上台把贝斯又挂上,说还有半小时,还听吗?现场粉丝的喊声如山呼海啸,阿岚说他那时都想给林格跪了。

我猜也是从那时起,阿岚就一直觉得林格中那会儿肯定是个不良少年、混世王吧。

我看着走在前面的林格,也许是一米八六的,摇星的光环,也许是太熟悉他背着贝斯,举重若轻的样,往往在歌迷中,只这样一个背影,便大到无所不能,甚至连阿岚都觉得他能面不改任何打击。但剥去这些光环,剩的也不过是血之躯。

搞摇的人容易招人,也容易招人厌,可能天底没有哪个组乐团的没遇到过一些麻烦。虽然我们的乐队只组了半年,也在排练时遇到过威胁我们要么钱,要么以后不准再来排练的人。那天我提前到了排练地,那帮家伙来的时候很诧异,问就你一个人啊,钱带了么?

我说没钱,就一条命,除了手,其他地方你们随便打,我不还手。

那天狠挨了一顿揍,似乎是于本能,被人踢踹在地时我一直用后背承受那些拳脚,揍到后面竟然开始走神。组乐队也好,在二的音乐学校学音乐也好,很多时候我也觉得迷茫,觉得音乐的世界大概也分低贵贱,像我们这样的人注定只能一辈待在这个世界的边缘。钱什么的,不是不能给,但我就是不想,不想这么卑躬屈膝地待在世界的边缘往中心眺望,如果每次排练演前都得先毕恭毕敬地缴上钱,那这一天的排练和演对我来说,就像磕一个响再爬上舞台继续歌颂摇,令人作呕。

被揍得鼻青脸时我非常不合时宜地诞生了写歌的灵,嘴里一直默念着歌词,怕待会儿被揍就忘了,最后这群人骂着“疯”自己走了,我爬起来,用完好无损的双手写了那首歌,谱上沾了鼻血,看上去有狰狞,但歌很完,像从淤泥中开的莲

我把那张写得挤挤挨挨的乐谱盖在脸上,觉到光透过纸张投的温柔。

的世界不是白雪,苦难和痛击只会让我们更清醒,更加定自己想要的。我一直觉得正是那天捱的这一顿痛揍,正是那天我脑海里混地闪过的迷茫和不甘,让我在乐队的同伴都离开后,还独自走了来。

有多痛,就能走多远。

至少以前一直是这样的。

航站楼楼摆着一台钢琴,这会儿有会弹的年轻人坐那儿弹着一首,林格站在二楼的玻璃扶栏边往看,那年轻人弹了一会儿被女朋友叫走了,林格忽然问我:“你不想去弹一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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