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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没有恢复时,杨天还是慢现吧。

这么想着时,迟萻便没再理会杨天的事

一直玩到晚上十二,一群人才散去。

迟萻喝了酒,不过这酒对她而言并不算什么,反倒是几个女生都喝醉,迟萻这个没醉的便安排值得信任的人送她们回去。

她扶着醉薰薰的钟曼梨离开,刚到路边,正想叫辆车,突然便觉到一阵异风扑面而来。

迟萻将趴趴的钟曼梨往路边修剪成方块的木丛一放,藏在乾坤袋中的剑挡住对方的攻击,剑与那人的手指铮铮的声音,空气中似有火星亮起。

直到那人讨不到好退后,迟萻这才看清楚偷袭她的是一个金发少女。

这是一个五官致的洋娃娃,约莫十五六岁,材火爆,穿着像少女漫里的学生手服,格外的。她的肤苍白,嘴殷红,一双红睛如同血眸,闪烁着噬人的光泽。

“你是血鬼?”迟萻了然地,突然想起什么,“你是丽丝,为杨天而来的?”

“对。”金发血鬼少女十分脆,一只手放在嘴边着,一边用诱惑的神看她,用着有些古怪的外国腔调的中文说:“我一直好奇杨的正牌女朋友,听说是杨十分珍的存在,不过可惜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连青龙组的大小都不如。”

迟萻持着剑,弹了弹衣服,说:“我和他已经分手了,别将我和他扯到一块。”省得某个大王又不兴。

她轻慢的态度让丽丝有些不兴,不过想到她刚才的反应,便将那绪压,继续:“我原本以为你是个普通人,没想到你是东方的那些修士。”

丽丝说着,看向她的神多了几分贪婪。

对于以血为血鬼而言,人类的血都是有味的,不同的人血的味也不同,最诱人的血是女和孩的鲜血,因为女和孩上的污渍比其他人要少得多。不过在知修士后,发现修士的血才是最鲜的,因为修士用灵气修上的杂质比普通人类少,血自然也比普通人类更味。

丽丝当初就是想要狩猎杨天才会被他捉住,后来索成为他的女人,代价是杨天每次给她放一些血让她尝尝味

如今迟萻随着修为的上的灵气充盈,在血鬼里,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味,她上被灵气洗涤过的血无时无刻不在引着他们。

丽丝嘴角,为了得到这味,再次扑过去。

迟萻手中的剑在半空中划一个圆,再次挡住血鬼的攻击。

不过她小瞧了这些血鬼,纵使这个血鬼少女成为血鬼的时间不,但血鬼天生被赋予的速度和力量却不是常人能比得上的,她修炼的时日太过短暂,又要护着一旁喝醉的钟曼梨,不让她被血鬼捉住威胁自己,所以很快就在打斗中受伤。

手腕被血鬼的指甲划开一个,血珠争先恐后地来。

丽丝的指甲还残留着一滴血珠,血的味在空气中飘散,轻易地就被血鬼捕捉到,血鬼少女迫不及待地嘴里,为那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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