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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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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狗。

往日,它油亮,活泼动,如今主人走了,尽它或许并不能理解这一,短短十来天没有见到主人依旧让它迅速地消瘦来,也越来越不动弹。

说实话,贺泉很惊讶。

从景如瑶手中接过狗绳时,他以为这狗会颓废一阵后接受换了个主人的事实,毕竟生存才是第一要务,但它却可见地一天天衰弱去,到了如今,任谁都看得,它在走向死亡。

忠犬吗。

那么自己呢,又将去往何方?

贺泉开了灯,换了鞋洗了手,这才走过去,摸了摸无打采趴着的狗狗,手掌可以清晰地受到骨廓:“又瘦了,不吃饭可不行。”他俯,将金抱起来,哄小孩一样:“乖静静,先吃东西,晚上我们去风街逛逛好吗?”

狗狗的耳朵动了动。

风街是景安还在父母羽翼去的小吃街,因店面多卖粉,又被众多客称为“粉街”,那时候狗狗刚刚被领养,最喜的就是跟着新主人每晚去散步,对风街这个名字很有印象。

贺泉将它放来,如缎般的耳朵,把狗粮和摆在它面前:“来,吃吧。”

在金思念主人的时候,它的主人也正想着它。

准确地说,是每次和影帝戏的时候,郑元凯便会自动代

叶熙辰的觉……非常微妙。

他后悔了。

那天为什么要好奇地问呢?如果不知郑元凯一上戏就把他看成金犬,这戏还能好好拍去,可知了以后,四目相对时总会想到这个坑爹的事实,这叫他如何保持心平气和?

让郑元凯换个东西代吧。

叶熙辰挑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大少的回应十分让人无语:“那就只剩我的母亲了。”

影帝:“……”

这画面太

郑元凯笑了笑,神间竟有几分忧郁的味:“至于其他的东西,时间太远,我记不得了。”

叶熙辰微微一怔。

他忽然意识到,郑元凯变了。

这变化并不显,如同屋檐滴,普普通通平平无奇,谁也不会多看一,却渐渐穿透了的石,里玉的光芒。

郑元凯来怀古快两周了。

回想两人的接,最开始的时候,郑大少表现得完全符合他对于一个纨绔的认知;在宴会的洗手间打了一架之后,这个人好像被打醒,表现得能讲通理了,似乎也放弃了纠缠许橙;而在剧组的这段时间,“王爷”像是汲取了什么养分,迅速成熟了起来,如果要形容的话……化版?升级版?2.0版?

原本的脱和飞扬之中,添加了冷静和优雅,这似乎相悖的特质合得很好,乎意料地好。

大少这副模样,似乎更容易骗女人了,如果说以前上钩的都是些小姑娘,现在,或许连那些有些阅历的女人也会对他青相加。

只希望别是本质没变,表象用演技遮挡了吧。

叶熙辰无奈地摇了摇:“好吧,反正我的戏份快要完了。”

郑元凯一惊:“不是说要拍摄一个月?”

在碰到潘柔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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