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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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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时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克蹭空调。唐总不是也住过地室?应该知的吧?”

唐骥咧了咧嘴,没说话。他是住过地室,但大概总共也就住了一个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的秋天,还真没过过蹭空调的日

其实说实在的,这屋现在就了。都的梅雨季已经快要来到,墙角泛起灰气,可以想见等到了雨季,那里说不定会蘑菇来。

“你也不容易……”唐骥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当然他是经过各历练的,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贫民区里生活三个月,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

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语气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还算过得去。”

唐骥又咧了咧嘴:“你这心态真是难得。哎,鞋很合适,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

“真是荣幸。”顾颐把他换来的鞋放鞋盒,找了个袋装起来,“唐总要拿走吗?”

唐骥顿时乐了:“顾颐你可真贤惠。都破成这样,不能穿了。”

“如果唐总不要了,也请把它带去扔垃圾箱。”顾颐把袋唐骥手里,向门的方向了个手势,“唐总应该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

“你连杯都没给我喝呢。”唐骥抱怨着,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算了,回来再喝。我走了,你早休息吧。”

关上门,顾颐有一送瘟神的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

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了:冰蓝,黄,还有抢劫黄的那个——怪

顾颐微微闭,试图回想那副景——昏暗的小巷里,墙上有一块奇怪的影,在黄经过的时候,一只蝙蝠突然从影中展翅飞起,一直扑到黄上,爪大力掀开盔的同时已经尖锐的犬齿,冲着颈搏动的位置咬了去。

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因为分的复杂结构,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黄并没有看错。而他的觉也同样正确,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但这个过程很快,分的唾在几秒钟之就会让猎失去知觉,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唾开始促肤愈合。往往等猎醒来的时候,齿痕便已经很不起,而麻醉效果犹存,很多猎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

但是黄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伤的愈合速度。顾颐计算了一时间:如果唐骥追了去,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完血,那么再到顾颐过去,中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而这三十秒之,黄上的伤已经完全愈合了。

这个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经超了正常的范围,顾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据他所知,即使是现如今存世最为阶的五代血族亲王也不到。

另外,就是抢劫者唾在黄上存留的时间。一般血鬼的唾在停止血之后会逐渐自猎挥发,就像顾颐在黄上看到的两个红,那就是唾在挥发。当然,这需要借助一血族的特有法,而异族是看不到的。

顾颐记得清清楚楚,当时那两个圆是以可见的速度在消退,这挥发速度也远超过正常范围,否则黄不该醒得那么快的,而且还对昏迷之前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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