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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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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是吃饭而已,除了说鸭好吃,别的话就没有了,庄宁觉得阮星真是太惜字如金了。

可惜不是每天都有人请客。

没有人请客的时候,庄宁就在巷的饭店买饭。饭店很小,老板自己炒菜,对徒弟很苛刻。

他一门就碰上一个店员被,从膝盖到脚背窜起一片泡,老板生气地踢他一脚,气:“吃饭吃三碗,端锅的力气都没有?”便把他推到一边去,要他麻油。

庄宁就把人领回家了。

他琢磨着,雇个人洗衣饭,比在外面买饭便宜。他手上缺钱,奉厚大概没跟阮星说六百块钱的事,阮星只知他失势了,但是没想到他这么快就闹起穷来,所以来了一趟又一趟,一句也没提钱。

他带那个男孩看了医生,涂了药膏,手上的钱一又去了八十,再一闻药膏的味,还真是麻油,忍不住后悔,“早知就涂麻油好了呀。”

男孩要他搀扶着坐到沙发上,脚被得厉害,却全没有害疼的样,扭着脖东看西看,末了很不在意地说起,自己并不会饭,洗衣服倒是可以,因为刚来一个月,还没有摸过锅铲,只是给老板一家洗衣服而已。

这让庄宁很失望,更加觉得八十块得不值了。

转念一想,不禁悲从心来,没想到现在八十块钱还能后悔了。

第三章

阮星看到庄宁从巷饭店截回来的、唤作柯仔的孩,先是一皱眉,继而:“你不是没钱吗,没钱还雇佣人?”

庄宁这才晓得阮星早知了他经济上的拮据,只是一直没说而已,心里跟着也有些不满。茶几上堆了几个象牙芒,他自己抓了一个吃,答不理的,懒得邀请阮星一起吃。

阮星也没想吃他的芒果,只:“晚上家里有一个宴会,你也过来,大家相互认识一,今后有什么事也好说话。你讲话留心一,不要犯大家的忌讳,留个好印象。”

庄宁了一手指上的,抬一笑:“我不是那么不懂事的人。”

为求庄重面,他特意去百货公司买了一新西服,换上新衣以后,自觉神一振,所以到了阮星的住宅,也并没有为那里的富丽堂皇所动。

是西式的,房前一片绿草如茵,此时天光尚早,绿树白墙,所见之都很新。他穿着浅西服站在这当中,格外的风潇洒。可惜在这样丽的风光里,来宾俱是黑上的大佬们,和爸爸七叔公他们无有不同,个个手指上满戒指,脖上还挂着沉甸甸金灿灿的一串,庄宁和这些人站在一起,突然以为叛从来没有发生过,他还在S市,在庄家的祖宅里,而这不过是帮里的一次例会而已。

突然肩膀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他回一看,是个大的中年人,撑着一支拐杖,“嘿,这不是庄家的二少爷嘛,我以为阿星怎么兴致这样,请大家吃饭,原来是为了你呀。”

庄宁不知这人是谁,不过看来对方不客气,于是只是,幸会,幸会。

果然对方冷笑了一,“幸会?幸会个!庄家完了就跑到新义来,天底有这么好的事?以前庄爷在的时候,什么时候对我们新义这么客气过!”讲着蹬一蹬左,“看到没,我这条就是被你哥哥打瘸的。”

庄宁想起来,这个人是吴城,以前有一段时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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