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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炒了个小青菜……每一样都令她垂涎滴,光看着样式就指大动。

掌柜的退,元芳将汤盅推到她面前去,轻声说了句:“先喝汤垫垫。”

也不客气,那小半碗馄饨本就吃得到不到心的,又走了两刻钟的路,早都消化得无影无踪了。她拿起小勺,轻轻舀了尝尝,汤味,温度正好,吃去既不会冒汗,又不会凉伤了脾胃。

神亮晶晶的喝小半盅,这才见元芳面前没饭,也不见他动筷,忙问:“窦叔父不吃吗?”

元芳淡淡说了句“我馄饨吃饱了,不似你挑”,江晓得他是故意调侃,也不生气,只笑着:“是哩是哩,窦叔父好养活。”

说罢自己吃起来,那红烧的鱼块极其味,酸甜,就是鱼刺也不多,方便,片刻功夫就被她着米饭吃了半盘去。反正我在窦叔父里也不是淑女,不必在意形象,何不放开肚大快朵颐?她在心纵容自己。

待吃得肚饱圆,一荤一素带汤已经被她扫一空,她倒是丝毫不觉得害臊。

元芳在旁也望得嘴角微翘。

殊不知,这般宁静安详的日就要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单位事真多,本来好容易休息的,只能挤时间码了……更新迟了这么久才奉上,对不住对不住~~另外,大家的支持老胡看到了哟,每一个读者名都熟悉记在心里了,就不一一谢了,还有几个陌生的也冒了泡,大家别光看不说话啊,也让老胡熟悉熟悉你们的名字嘛

第104章 前奏

翌日,八月初五,学里沐休。江习惯的天一亮就起,经过一夜的休整,上燥消了不少,神也就好了些。

打了开来用冷兑过后,简单洗漱罢,她就了门,在馆里后园寻了个无人之地,开始背起书来,也算她常来的“老巢”了。这整日读读背背的法虽然笨,但她晓得自己斤两,本就普通人,只盼着勤能补拙了。

那是株墨绿的椒树,因是在太医院园里,也无人来摘,红艳艳的椒熟了十之八|九,俏生生挂在枝,与那青绿的生椒好似一对,看着颇为养

得江恨不得摘一把回寝去。

椒可是位列“十三香”之首的调料,无论炒、煎、煮、炖、卤、酱、拌都能用上,可椒粉、椒盐,还可榨成椒油……她早就“觊觎”上了。

当然,她的目的不是炒菜,而是泡脚。每逢秋冬,她总是畏寒喜,而椒正好有温肾散寒、除的功效,于气旺盛时,用椒煮泡脚正符合“冬病夏治”的养生原理,正所谓“未病先防”了。

趁着时辰尚早,园里无人,她踮起脚尖将树枝拽低,小心着避开椒刺,采了一把,小心翼翼用帕包了,自以为得神不知鬼不觉。

不料“嗤”一声,江被吓一,四看无人,也不知这隐隐带有不屑的笑声从何而来。但大清八早的,又是沐休日,绝大多数学都还未起床,她害怕自己听错了,嘴里念叨了几句“果然不得亏心事”“惊弓之鸟”。

又引来“嗤”一声,这回声音更大了些,其间不屑愈发明显,江确定自己未听错了。她踮起脚尖,终于在矮墙上找到一片月白衣裳角。

原是她所在之正位于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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