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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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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连忙让自己笑了起来,尽量用生疏有礼的表,还选择了一个他应该会喜的称呼,“齐先生,好久不见。”

我话音刚落,却发现他的眉皱得更了,一言不发,一熟悉的寒气散开,让人觉仿佛从脊梁骨刺来,冷得我忍不住想缩起脖

我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最终却是他稍稍,说:“确实好久不见。”

他也不过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任何表,但我还是一秒钟都不想待去了,“那个。”我连忙说,“孩怕饿,我先带孩回家了。”

他没有停顿,“好走。”

我胡,两个人肩而过。

——

直到走很远的距离,我还是不敢回,但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明明拼命要逃的人是我,心里却又隐隐泛起一阵难过。这辈,大概真的只是陌生人了。

——

和他同居一个月,我才刻地意识到,我和他的世界有多是不同的。

举个例

我发现,所有我为他准备的舒适宽松的衣服,保厚实的手围巾,他一概无视。每当我和他吵架,他都是从容淡定的,只有我一个人红脸,担心这担心那,并觉他一儿不在意我。他有时听不去就会离开,没有哪怕一次妥协。

后来我才知他摆在衣柜里的衣服,叫“订”,而这衣服上面的一个纽扣,都可能要我卖去一百本书——我整整十八年都没过那个生我育我的小县城,见过最多的不过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教师,穿着简单净衬衣西,所谓“奢侈浮华”,在我脑海不过是试卷上偶然现的形容词。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在他的穿着上多说一个字。

这还只是一小分。我终于开始意识到,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是价值观念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就算他现在气质温和得像老师一样站在我面前,昨天报纸还在刊登了他和神秘人同居一月的消息,哪怕是模糊的偷拍,也能一是他——我原来那么熟悉,就算他穿得再简单,那衣服的牌,那气质,甚至他的表,都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学有的。

我五年前走的时候就知,其实我一直离他很远,甚至无所谓“逃开”了。

这次五年后的见面,尴尬归尴尬,他比原来更加成熟,还有一个漂亮的孩。我觉得我应该是放了吧。但我很清楚我一辈都不会忘记他,他带给我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但是,确实有很多东西已经过去了。

本来抓着不放有什么用。

作者有话要说:

咳,半年以上了……总之我就是又回来了……嗯哼,但是有些章节还没改好,但是大题的思路已经不会变了

期待你们的评。

第2章 悲哀

02悲哀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大概是睡姿的问题,睛被压得生疼,睁都睁不开。我开的酒吧,整个二楼都是房间。我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将就了一夜,这儿正饿得发昏,于是打电话让楼的厨房给我份午餐。又皱着眉睛,了半天还是看不清,索就住手了。

面效率很快,上就有人送饭来。我艰难地瞥了一,哦,果然是景宣。

他是我一看中的调酒师。调起酒来就跟耍刀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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