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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5/30(四) 請
X如小
儘快於新北市7-11
旗門市繳回4806元


1. 因門市繁忙以致店員多找錢,該店已調閱監視
清楚錄
當時
況
2. 未予以歸還時,您已觸犯刑法355侵占罪及民法179之不當得利
3. 若已
用,則另外涉及刑法337條之罪行,全案將走法律程序
※ 請注意!非告訴乃論罪不可任意撤銷,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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