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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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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洛克疑问的神,这是今年才兴建的娱乐设施,参与者多半是战争俘虏。战争中捕获的敌人,通常有三场,第一:斩首,第二:贬为隶,终生劳动使役,第三:狩斗场竞技,只要能不断胜利,待遇节节升,比一般人民还好,所向无敌连胜一百场之后,便能脱离低的狩斗士份,变成国家佣兵,但是失败的结局就只有死路一条,这里,没有第二次机会。

而狩斗场的竞技项目琳琅满目,人兽相斗者,譬如对抗火烧蛮或是狮、老虎、黑熊等猛兽,有人人相杀者,又分单打独斗和团对抗,还有变化竞赛,例如红白两队相争,必须在时限抵达终,未抵达者,杀,抵达者未在时限,杀,两对同时在时限抵达,杀。也就是是因为条件如此苛酷,又非一人独可以闯关,俘虏狩斗场几乎等于坟场,参赛者鲜少有人能活着离开此地。

但对贵族来说,血腥、勇士、赌金,永远是不腻的游戏,一个连战连胜的狩斗士,绝对能在上社会引起话题,人皆在赌,一场他会胜,或是,会死。

火神!火神!火神!人们疯狂的呐喊不知名的称号引起洛克的兴趣,他从贵宾走狩斗场,印帘的是一抹燃烧的激狂灵魂,蛮横红眉,火焰般的枫发,伤痕累累的赤魄沐浴在鲜红的生命之中,熠熠生辉,他扛着一柄双手剑站在场中央,躺在脚边的是三只分离的大狮,单手起落,那柄剑沉沉的泥地,没三分之一,足见份量。

「天啊!火神已经赢了九十八场,再二场就能成为史上第三个活着离开的狩斗士!」

「他太厉害了!那三猛兽,他一剑就解决了,这简直不是人类有的力量。」

「难说喔,今天是特别企画,仅有的十个节目通通都是火神的场次,他已经从早上连战八场,力差不多也到极限了。」

「没错,想要荣耀的离开狩斗场,哪有这么容易!」

火神?

洛克挑眉,目光从一开始就没离开过那袭狂肆影。

他娘的!一场的玩意快给老来!老杀你们片甲不留!!!」他仰天叫嚣吼,满场嘘声,夹杂着给他死的尖锐鼓噪。

「今日不错,接二连三挖到宝。」洛克双目炯炯,嘴角着兴奋的挑笑,视线已经将像张绵密的大网捕捉了猎,正是前这匹暴躁的火红野,瞧他跋扈率直的模样,真是太可了。

小四不知何时找来了狩斗场的场主,场主一看贵客光临,哪敢怠慢,又闻王对火神有兴趣,连忙讨好说:「殿,火神自然属于殿,这是火神的狩斗契。」虽然第九十九和一百场的赌金可观,但还是比不上殿喜重要,场主毫无犹豫的送大礼。

狩斗契只是好听一的名词,本质上还是隶契,只是上多载明的狩斗规则及狩斗士的份,狩斗士除了训练场、狩斗场之外,哪里也不能去,只要一离开指定地,就视为逃走的隶,一律斩杀。

「不,这匹烈儿,我要自己捉。」说罢,一个轻巧翻,洛克已踏在铺满血泥的狩斗场之,众人皆愕,一时鸦雀无声。

洛克王 S8

只要再杀完两场,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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