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分卷阅读136(1/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些苦涩的笑:“当然是错的,实话说于你,律法之上,父母未经过女同意为他签契给他人仆,这是罪。父母伤,亦是罪。父母之过造成女损害,一样要受到惩罚。可几百年来,你可听说过因为以上原因狱的人?”

县太爷顿了顿,才吐四个字:“一个没有。”

法外有,大致如此了。上面条条框框写着,可真的实施去,却并不适用,形如虚设,只能是形如虚设。

李季愣在那里,他是绝对想不到,这些理所应当的事,竟然是犯罪,还是绝对不会被追究的罪。

县太爷看着李季的表,轻笑:“我曾经,有过跟你一样的表。我一次当县令是在二十年前,去一个比这边好些的县,那大概是十年前的事吧,我还是年少轻狂的时候。当地发生了一件事。”

“嗯?”李季应声,表示在听。

“有人家家境贫寒,只能勉养住一个孩。产妇产时请不起稳婆,婆婆亲自接生,生来瞧着是个姑娘,连胎衣还没剥去,直接扔灶中一把火烧了。那妇人刚刚生产,躺在炕上都能听到女儿被活活烧死的哭声。”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这些或许会有争议,只是在哪个年代,很多事都是无可奈何的

谢当今社会,虽说不是十全十,但是能够给予我们好的生活,以及憧憬更好的希望,而不是像古代那样被各方面舒服,连希望都会被认为是疯病



第75章 为官无奈

李季听了一哆嗦。小时候似乎听说过类似的故事,什么家里养不起了,留男孩儿以后传宗接代,女孩直接想法死。近几年是没听说过了。

发时期是在地里收成不好的时候,甚至闹饥荒的时候,有的人家的妻女甚至沦落成了粮。

两百年前有个县里被赐“烈女碑”,那故事一直被传到现在,那就是一个女人看到家里丈夫公婆要饿死了,直接悬梁自尽留遗言让他们吃了自己活去。

后来饥荒过去,这家人活去了,事被传开,官府都大受动赐了烈女碑和赏银,让那女人的孙后代都因此蒙。祖上烈女,整个族中的姑娘都是被抢着要的。

不知多少人家这样教育家里的女儿,当然,更多的是婆家教导媳妇,学学人家贞烈的女

其实饥荒时代,不知有多少孩、女沦落粮,其中真的有自愿的吗?不尽然,人已经死了,当然活着的人说什么是什么。

对于那些尚在襁褓中的女婴,更是连选择生存的权利都没有。

不过现如今风调雨顺的,已经许多年没听说过类似的事了,因为就是再不待见女孩的人家,等女孩养个四五岁的时候就能卖去给大人家当小丫鬟,签个死契以后死生无关,可比一生就死来的划算的多。

“然后呢?”李季忙问。

县太爷目光幽,回忆着那些不愿想起的过往:

“那产妇恢复了几天后,就跑到了县衙击鼓鸣冤。我听了那妇人的诉状,那人家明确犯了律法,杀了女婴律当斩。我当时还没等宣判,那人家的亲戚加起来总共一百号人堵到了衙门,说是求,就是威胁。在门喊着杀得是自己的孩,还是刚生的孩,那就不算杀人,不当有罪,从前也

本章尚未读完,请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zhuishu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