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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都因为害怕而控制不了的战栗,甚至睛里都浮上一层汽。看著这样的景,就令人升起一征服的快

想狠狠地凌他,折辱他,撕碎他!

被这望驱使著,男人腰施力,便蹼地一去。闵凌霄全都剧烈地动了一咙里破碎的叫喊,五官痛苦地皱起来。

“啊……太了……”男人稍微有些不满,竟然用麽指扒住那里,用力向两边撑开。烈的撕裂从脆弱之地一直冲上额泪也控制不了地纵横在脸上。

“不要……住手……住手……”闵凌霄徒劳地著,脆弱得像个小孩。

“怎麽能住手?才刚刚开始而已。”男人说著,一个用力的动,裂帛声和闵凌霄的哭叫声中,竟是全了。只不过,这过於急躁鲁的攻,另得那里全副崩裂,血一滴一滴淌到了桃红的被褥上,留一块块的斑。

那一瞬,闵凌霄觉得自己一定死了。堂堂凌霄主,就这麽死在贫民街上一家廉价伎馆的床上了。

然而,他低估了自己的生命力。他不仅还活著,而且还清醒地活著。

刺客们练来的耐疼质,在这时候实在是一折磨。闵凌霄多希望自己能就这麽过去,什麽都不知了就好了。

然而更疼的还在後面。当男人开始动起来的时候,他才真正知什麽叫生不如死。仿佛後已经完全被撕开了,一寸一寸,再没有一丁完好。他能闻到自己的血腥味,前也一阵阵地发白。在男人狂更暴雨般的律动中摇摆著,整个世界都在一模糊。

可他就是无法昏迷过去,每一个瞬间的疼痛都在被无限放大,变成了一年那麽漫。这炼狱般的折磨无穷无尽,看不到

这是报应麽?报应他从前犯的相似的罪行?

作者有话要说:不用怀疑…闵合童鞋就是用来的…

8

追忆。前业。红蝶 …

闵合十六岁的时候,曾经接过一个不算困难的任务,杀掉当时武林中赫赫有名的江天山庄的少主江少环。传闻这个少主虽然有个武功的爹,自己却不喜习武,成日里只喜诗作对,玩文人风雅。只要能想办法把人单独骗来,动动手指也能把人死。

江天山庄对于这个少主自然是非常宝贝的,就算是门游玩,也要带着十几二十几个挑细选的随从,各个都是手不凡。要想直接手,着实需要冒着大的风险。

所以闵合假扮成了一个浪迹江湖的少年。一素净的衣衫,发辫被束起,还未完全发育成型的少年脸上依然有着柔和的弧度,只是小小年纪便已经染上一血煞之气,一双睛只要稍稍看得久一,就能发现里面暗藏的毒。

只可惜那个少年公比闵合还要小一岁,从小在富贵地温柔乡里大,完全没有接过尘世间的复杂丑陋,单纯得跟张白纸似的,别人说一句什么,他就信了。

在闪烁着粼粼光的红鹤湖边上,闵合拿自己的木笛,坐在一颗柳树起来。笛音袅袅,掀起一阵阵轻盈的风,拂动的碧条,又卷起他墨发上柔的丝带,看起来几分优雅,几分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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