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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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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的时候,那个时候,我真正意识到,我离不开他。

和他们摊牌的时候,老说我离开了白家什么也不是,没有人会再继续结我,对我好。

我付之一笑。

他不知,我后来着他那一掌抱着的那个人,把我当是他的全世界,而我,只需要他一个人的好就足够了。

第44章 番外 赵韵

我以前喜过一个人,不对,是我以前过一个人。

我是在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的,他是一个混混,染着金的杀特混混,笑起来一对虎牙,傻傻的,很可的混混。

他是个傻,明明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混混,却非要逞英雄帮人家抢回钱包,结果被另外一帮人打了个半死,被我不小心遇见,抬回家养了一个月,他又继续傻兮兮地去打架。

我是看不惯这没有理想没有远大抱负,整天只知混日,又闲事的人的,只是习惯了他每次受伤时都过来找我,到后来,就渐渐不忍心看他受伤,然后又慢慢一地在我毫不知晓的,喜上了他,可是,这个傻不知,和我勾肩搭背地称兄弟,这一,就是五年。

这个词太平常,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奢侈,我原本以为,除了我妈,我不会再喜任何人。这觉,既奇妙而又苦涩。

因为,他不喜我。

世界上有多少求而不得,他不喜我,实属正常,只是我无法容忍,他喜我的,林仪。

我是私生女,在我妈当年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林仪的爸爸就很不要脸地勾搭她,我觉得我妈很傻,居然就这么义无反顾地一了他的陷阱,然后再被他玩够了以后一脚踹开,之后就有了我。

上,我不被承认,上,我输给了我的

不过,算了,既然他那么喜仪,我装作不知就是了。

于是我继续着他的好朋友,边刷课题,便帮他想怎么追到林仪。

仪是多么心气傲的一个人,我知她看不上像他这样连大学都没有上过一土里土气的小混混的,我原本是这样想的,只是,他俩后来却在一起了。

那天我看着他揽着林仪的肩膀,而林仪的目光却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她是因为讨厌我,想让我难过,才和他在一起的。

我很想冲上去和他说,这个女人一也不喜你,一直在利用你,只是每次看着他笑得开心的一对虎牙,我的话又咽了回去,利用也好,只要他不知,自己是在被利用的,他能这么开心,就好了。

五年来我看过他换了无数个女朋友,所以我想,或许他对林仪也是一时兴起,将来也会厌烦,只是我又一次猜错了,他和她往了一年多,每件事都对她很上心。

“你喜她什么?”

他想了很久,才说:“我喜她的脸。”

我望着玻璃窗上自己的脸,冷冰冰的,确实不如她笑的甜

大学毕业那天,他特地穿着西装来接我,我四坏绕了一圈,没有看到林仪,我很开心。

“你今天很。”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正经的赞扬。

“谢谢。”

我笑着接过,看他拽着西装领一脸不舒服的样,我说:“我们去吃喝酒吧。”

“好。”

于是我们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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