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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面前,我
持温柔
贴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搭
乖顺听话、
弱无能的表现,偶尔故意的闹脾气、任
或给他一
惊喜,叫他不至于完全对我失去兴趣。
他能了解我的,全是我让他知
的。
我二十六了,早不是十三岁那个没有
路、茫然无措的小孩儿。可我仍愿意坐实了母亲说的命贱,呆在罗迅
边
一条没脾气的好狗,把尊严、自我乃至于一切都垫在脚
,只想能站的
一些、再
一些,好抱一抱他。
第二天起来,手机上有一条罗迅短信:晚上回去吃饭。
我握着手机,在床上
来
去的笑个不停,因为这短信实在来之不易。
为了让罗迅愿意回家吃饭,我三百六十五天如一日的
着他
味
菜,而且从不邀功,还叫厨房的李婶和另外两个佣人说是她们的手艺。有天我故意将
的汤浇在大
上,之后与罗迅上床时,被他摸到我
上大片
伤。
当时他那副着急、心痛、偏偏还假装不在乎的样
,简直值得我把整条
都
熟。
罗迅问:“这是怎么
的?”
我扭
不看他,声音颤抖的撒谎:“…洗澡的时候没注意,
到了。”
“你还要骗我?”
我于是咬着嘴
沉默,等罗迅不耐烦的皱起眉
,才说了实话:“我…我煲汤的时候,不小心
洒了…”
余光里,能看到他攥
了拳
,又慢慢松开,接着问我:“你煲汤
什么?”
要的就是他这句话。
我得偿所愿,心中万分得意,表
却愁苦又倔
,再也不回答他。
剩
的事实,厨房的李婶和另外两个佣人自然会替我说清楚。我太了解罗迅,他若不去问她们,我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第二天中午,罗迅果然来找我,站在我房间门
冷冰冰的讲:“以后你不许再
厨房。”说完转
就走。
我目送他
门,随即小声的笑个不停。
这么轻松就想打发我,难
当我一年里的功夫都是白
?再没人比我更明白他的喜好,
上一千分的力气研究怎样
菜最合他
味、煲什么汤对他
好。待他在家里吃到别人
的菜,明白了什么叫
味不合,就知
我在他
上到底
了多少工夫。
再过三天,我
上
伤养的差不多,无视他对我
的命令,又去了厨房。
那天晚上他吃饭时,我就躲在角落看着。他夹一筷鱼
,尝第一
,然后我就见识到了温柔、怒火与无可奈何这三
表
混合在一起的样
。
从那以后,只要是在家里,罗迅再也没吃过一
别人
的东西。
至于回家吃饭前发短信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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