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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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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这样的生活过久了就真的很没趣,我不想一辈都这样。

会玩音乐纯粹是想要反叛一,告诉家里的人我们靠著自己都能有成功的一天。但,成功来得太快太猛了,我本就没能享受到艰辛的过程。

於是我转而向别的方向发展。

我喜去找上富有的女人,因为她们最难搞上手。她们常常都挂著骄傲的面,而我,就把它们撕毁的过程。

说我人尽可「妇」吗?谢你的赞赏。

反正关上灯跟谁睡都还不是一样,男人就是那样的。而我只不过是希望能找一个证明自己的方法。

哈,说太多的废话了,继续说说波斯猫。

我以前曾经饲养过一只,那常常被人漠视的觉会让人生气但也让我想要征服。後来,有一天因为我大意而让它逃走了。

之後我就不再养,因为我不喜被人背叛的觉。

但弦仁,是一个拥有像波斯猫似的格的少年,单是这一我就想要得到他了。什麽?哼,他跟我是同别的又有什麽问题?我就是喜走与别人不同的路。

後来,在那一天的宴会我又遇到他了,第一次与他单独相。我稍一副沧桑的样,他便心了,果然是只外刚柔的猫咪。

第一步算是成功了,但他还不相信我。可是我已等不及了,想要征服一个人的心当然不是什麽先要征服他的胃,那是女生才相信的垃圾。

最好的方法是在床上。

尤其是对付这傲的人,在床上凌辱他时,他会不屈的神,边反抗著对方还要边死命的控制已背叛了他的思想的

我现在就想要他。

於是我跟他打赌了,容是我们两个乐团的单曲销售量。

小孩就是小孩,他气超冲的就答应了,而当他知我想要的是他时,他当时的表,现在想起还是会不由得微笑。

傲的波斯猫,你会是我的。

我是那麽自信的想著,但一个人却打破了我的冷静。

Oasis,那个贝斯手,弦仁叫他作晴风的家伙。原来波斯猫早就有自己认定的主人了,那个我瞧不起懦弱的人,他凭什麽得到他?

所以我比他早一步安抚了弦仁的心,说那一句聂晴风没来的话。

哼,一天还没有人替猫儿挂上名牌,一天我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这一次我会很小心的看护好我的,不会让它有机会逃走,我要它心都属於我的。我想,我这烈的占有,可以称为喜了吧?

唉,有哭笑不得的觉,二十岁才有了人生的第一次初恋吗?

-第七十二章-

<洪雨恩>

“雨恩~起床咯~”

谁啊…没看到我还在睡啊?

“你再不起来我就要对你上其手喔。”

我听到这句话,已认那扰人清梦的家伙是谁了。毕竟,有这样的人可不多。我张开了,果然不我意料之外,狐狸他正跨在我上,低在我耳边著气。

糟了,男人早晨的时候果然最容易受到引诱。

“你不快走开的话我就让你今天都不了床。”我心里暗叹,中却冷冷的

他抬:“我会怕吗?”

妈的,这家伙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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