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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目光盯着手机屏幕上的照片。

蠢萌的哈士奇吐着看向镜,一双宝蓝,让人联想到草原上的狼。

能够兼顾威风与蠢萌,唯有哈士奇了。

不过风宵并不知哈士奇是什么玩意儿,他盯着照片上的汪看了好一会儿,问封臣:“你为什么要养一条傻狗?”

封臣张了张嘴,正要反问他,你不是应该觉得很萌很可吗?

风宵接着又自问自答了,“哦,因为你缺。”

封臣:“……”

谁来告诉他,前者和后者的密联系在哪里?

在哪里!

☆、第44章

他们要去的地方距离容城不过两个小时的车程,从速公路自己开车过去,十分便捷。那座城市最多的风景就是名山,在这个夏天即将到来的时候,爬到山享受一觉,那实在透了!

不过封臣已经提前说好,要先带风宵去看狗。

他们了城市之后,风宵透过窗,盯着外面的路边摊看了一路,一会儿想要吃这个,一会儿想要买那个,封臣当然要一一满足,于是一辆豪车,是被他开得像乌爬一样。等到了一别墅外,风宵手上已经提满了,还全是什么烤串、油条之类的玩意儿,和他们现在站的地方非常的不搭调。

封臣上前了门铃,一边跟风宵低声说:“这是我早年的一个朋友,他也是娱乐圈里的人,他词曲都会作的,他脾气很好,只不过因为一些事故,早早从娱乐圈隐退了。”

风宵莫名有不开心,“你怎么夸他这么多句?”

封臣一有一扳回一成的觉,之前风宵在他面前夸女明星,他也是心够了呢!

“因为他值得夸。”封臣话音刚落,别墅的门就打开了,风宵从封臣的背后探去,却看见来开门的青年竟然坐在椅上。青年在看见风宵的那一瞬,条件反地想要关上门,并且不自觉地低了低

封臣连忙喊住他,“学文,这是风宵。”

青年似乎听说过风宵,于是僵,却没说话。

封臣又给风宵介绍对方的名字,“他叫董学文,他年纪比你大,你要叫学文哥。”

风宵乖乖地叫:“学文哥。”

董学文脸上闪过一丝惊诧,推动着椅,退开一米远好让风宵和封臣门来。

封臣和风宵并肩走在后面,风宵还好奇地打量着别墅,突然就听见封臣刻意将声音压低到了极致,说:“他之前脸上受过伤,你不要觉得害怕。”

风宵纳闷地反问:“我为什么要觉得害怕?”刚才刚看到董学文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对方脸上的旧伤疤了,的确有些狰狞丑陋,但是在他的中,并不算什么,这样的伤疤其实是可以治好的,更何况,去看待一个人,怎么能因为别人的容貌而觉得异样呢?

封臣没想到风宵会说这样一句话,他的神有些复杂,于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风宵

风宵皱着鼻躲过了,“我不是你家的狗。”

封臣嘴角不自觉地抿了起来,他又想到了刚和风宵认识的时候,他说起自己的霉运,但是风宵却用一番话就打破了他这么多年来,心的桎梏。

从那之后,摆脱了那些想法,他似乎真的没有再经历过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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