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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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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开始浪的生活。

☆、第二章(

陈惜时初来乍到,对A市的况并不了解,也为他之后招惹不该招惹的人埋伏笔。如果他知A市市中心鱼龙混杂,他绝对不会擅自A市的市中心。他没成年,只有小学的学历,骨也瘦弱,本找不到像样的工作。A市的工地也不收他这样的人。他上门应聘,一再被拒绝,雇主都告诉他不收他这个年纪的人,何况他也没有一技之期只,他很快就光了上所有的积蓄。

为了填饱肚去,他不得已在垃圾桶里找吃的。好在现在还是秋天,垃圾桶里的没那么容易馊掉。晚上宿街也能忍受,如果到了严寒的冬天,他还是找不到工作,他很可能就会因为寒冷天气冻死。

一开始,他在离市中心很远的郊区找吃的,那里是城市的外围,几乎可以算得上是脱离A市的地带。正是因为这里还没有完全城市化,也能容纳陈惜时这样的人。有一次有个善良的女孩见他上衣服破旧,整个人又比较邋遢,因为营养不良他看起来非常瘦弱。她把上所有的零钱都掏来给他。陈惜时果断拒绝,他又不是要饭的,但是拗不过小姑娘的善心,还是收了钱。

他也不想沿街乞讨,可是在A市本找不到工作。时间久了他也习惯了,他的脸也没那么薄了,不至于老是低着,害怕看到别人或鄙夷或同的目光,他终于能坦然接受别人的好意,也会无视一些人不怀好意的打量。每一次有好心人给他钱,他都会的鞠躬表示谢。当然他也不是经常能够讨到钱,他经常饱一餐饥一餐。有时候饿的实在没办法,他会喝很多,让肚呈现虚饱的状态,也比胃酸在空腹翻的滋味好得多。

后来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想去市中心见识一。他从小生活在一个并不繁华的小镇,对电视里繁荣的大都市很是向往。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大都市本没有他想的那么好,繁华璀璨的A市实际上是个吃人不吐骨的地方。这里各复杂的势力争斗,他这样的人去,只能被吃得骨都不剩。

他为了去市中心特地在小河里洗了个澡,脸上的污垢被洗去,一张还算白净的脸。他换上一在他里比较净的衣服。他走之前,一定没有料到,这是一条不归路。如果他一直安安分分地在郊区讨生活,也不会遇上一群不讲理的地痞氓。林湛也不会刚好路过救了他。所谓因果就是如此,如果一开始他就没有市中心这个因,也就不会有和林湛有那么多纠缠的果。

A市是最繁华的都市,他刚坐上公车就已经有人嫌弃他上气味,他常常在混迹在各大垃圾桶找,也许时间久了真的有莫名其妙的气味肌肤,无法用洗去呢?他不想面对人们□□嫌弃的目光,只能坐到公车最后一排,离他们远远的。

他在市中心了车,被这个楼林立,琳琅满目的城市迷了。他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对一切不熟悉的事都抱有莫大的好奇心。他首先去了一家餐馆餐,拿到菜单的时候被上面的价格惊到都要掉了。他表面上面不改地对服务员说:“我再看看。”趁着他们不注意,放菜单,跑了去。这里的菜哪怕把他卖了,他也吃不起。还好他及时跑了来,要不然肯定要被人打。

他已经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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