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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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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rel会发生这改变。

gangrel一族一般很少现于人前,他们漂泊不定,喜在山野之中游,可以说是相当神秘的一族,这四个人没想到他们今天居然会在城市里遇到一个gangrel,并且还是一个血猎。血族绝不会使用银质的武,那会灼伤他们自己,并且对于银质品他们也存在一厌恶,只有血猎才会使用银质的武,它对血族有极大的杀伤力。

范乐可不他们的惊讶,匕首银光一闪就近了当前一人,那人来不及闪躲顿时被匕首心脏,除了灼烧之外他还觉到似乎自己全的血都被心的匕首走了一般,他想张说些什么,却在一刻化成了灰烬。

另外三人对视一同时扑了上去,虽然这个gangrel看起来比他们厉害,但是只要杀了他,他们就能得到对方的血,力量就会更加大。但是无论他们怎么攻击,他们尖利的指甲都碰不到对方一分一毫,反而是那对银匕首在他们上留了不少伤痕,并且随着血*开始渐渐不支起来。

三人渐渐萌生了退意,但范乐怎么会让他们如愿,错一个飞踢,同时右手执匕向后一,一个血族在他手灰飞烟灭,而被他踢去的另一个则被他左手掷去的匕首了心脏。剩的最后一个早就见状不好逃到了巷,范乐没有去追,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一秒,一声枪响,那个血族现一个血,随后错愕着倒,他没想到这里居然还隐藏着一个血猎。

一个手拿左穿衬衣沙滩的大胡男人走了来,他脸上挂着笑容:“好久不见,阿布迪!你的步了!”

范乐弯起嘴角:“好久不见,你的枪法退步了。”

他等的人终于现了。范乐会在此击杀这四个血族不是心血来也不是因为他要继续执行血猎的份,而是因为他来到城市里不久就发现了跟在自己背后的人,那是阿布迪曾经加血猎时的一个老前辈,在整个血猎里也是小有名气,他的关系网很广,范乐希望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消息。然而在此之前他必须表明自己血猎的份立场,其他血猎对于他们这类份为血族的血猎总是多有提防的。

“好吧,你的嘴可没有你现在的样。”大胡笑得意有所指。

范乐嘴角动了一,他努力压制沸腾的血,大概是阿布迪死亡之前狂暴的后遗症,他只要一激动脑袋上就会现白的兽耳。

“你的血应该会比你的相更能。”范乐嘲讽了一句转离开,大胡上跟了上去。

“别生气啊,我们大半年没见要不去哪里吃一顿,最好的冰镇啤酒!”

“别找我,我没钱。”

“嘿!伙计你可是血族,血族怎么能这样坦地说自己没钱!”

两人渐行渐远,那个被范乐救的女孩瑟缩了一跑开了。

血猎因为成员复杂,有血族有人类,因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者,甚至组织也很松散,多是以小团的形式存在。也正是因为它的这特殊之,这也是一个打探多方消息的好方法。

大胡的酒量不是的,范乐和他几乎喝到了天亮才终于被放过,如果不是阿布迪的本能还行早就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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