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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路易的大什么时候贴过来都是香的。也正是因为路易良好的生活习惯,孟九昭这才不抗拒路易每天伸过来的大

嗅嗅今天路易带回来的话,孟九昭将别在腰上,径直走去烤架那边,双臂用力,他把架上那段的脖叉到路易盘里去了。

路易的双不明显的亮了一,看了看四周,确认没有其他人以后,两短爪立刻抓住梁龙的脖,脚爪同时踩住尾尖,他便开开心心开始啃脖了。

左边啃啃,右边啃啃,时不时还要抱着脖转个圈,路易啃得如痴如醉。

事实证明,再优雅的帅哥在啃脖的时候都是优雅不起来的。

不知大家有没有同样的经历,小的时候,都是父母给的,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什么,大分也是父母吩咐好的,即使有偏好,也不会被父母纵容着一气吃到撑。大了就不一样了,一旦自己可以选择,在衡量营养均衡和自我偏好终将,大分人绝对会选择后者。

大人们其实才偏的厉害呢~

路易就是这样,自从他可以自己狩猎之后,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的饮偏好终于畅快淋漓的显现来了。

路易最喜吃各恐龙的,也喜啃蹄,除此之外,别人扔掉的肝脏也是他的最,总之,一切上不得台面、别人恨不得扔掉的东西都是他的最,前提——这些料理都是阿秃给他的。

着华夏民族的血,孟九昭在能举动克拉的锅的时候,就开始饭了。作为鸭脖猪蹄的好者,他首先攻克的就是这两样好之后,其他人并没有对这两样东西表现多么的喜,倒是路易异常捧场,特别是孟九昭找齐材料了原始社会第一锅溜之后,路易彻底迷上了这些边角料 ̄▽ ̄

这也是他如今不喜落其他人一起吃饭的原因了,因为他吃的这些东西一旦吃起来……怎么都优雅不起来,不愿意放弃自形象,也宁死不屈决不放弃心,于是在路易的烈要求,他们每天便一家人一起吃饭了。

吃完饭孟九昭惯例去刷盘洗碗了,这是他主动要求的,一来是他每天提供的最少,二来……一家只有他能够在洗碗后带着完整无损的盘来,其他四堪塔斯的洗碗经历……不说也罢。

这些特大号的餐可是非常不好烧制呢~

孟九昭刷碗的时候,路易负责将之前采来的鲜归置好。

他们家有一个漂亮的园。

其实对于堪塔斯来讲那只个大瓶罢了,可是在其他人里已经是个很大的园了,路易摘来的话和猛养的都在这里,作为标准的实用主义者,孟九昭自然不会睁睁看着这块地方被浪费,发现这些非常招蜂之后,他实验了个蜂箱,在被蜂蛰过几次之后,居然真的被他养了一窝来。

如今落吃的蜂都是孟九昭提供的。

从堪塔斯一家悠闲的生活就可以看来,瓦什落如今已经完全在这片大陆站住脚了。

“早上好~路易!”波拉远远的就开始打招呼。

路易打招呼。

波拉如今已经是一位非常雄壮矫健的姑娘了,可能是吃恐龙大的缘故,她比她的母亲还要壮一圈,型比起落的雄都不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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