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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还有比一大早见到太光更朝气蓬的事吗?

覃政甩掉了那颗泪珠,伸了个的懒腰跑到坑去洗脸,带着那匹病狼上了路。

路虽漫漫望不到尽,可是一切希望,总归是有希望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一、

覃政在多年之后仍记得那天,天空非常的蓝,是真正的万里无云,着一颗神抖擞的圆球,有些燥,但倘若泼一些上却是非常舒适,像人间一个肌肤相亲的吻。

可他那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捡到小鹿的骨之后又过了十七天,在第五天的时候覃政就把骨给扔了,毕竟派不上用场。

他解开围在腰间的衣服,把骨丢到一旁,顺便闻了闻衣服,有一难以言喻的味,各式各样不好的味糅合在一起,其中最呛鼻的是腥臭味。

是那年轻残骸留的味

他往前走了几步,发现病狼绕着骨打转,骨鲜活的香味已经很淡了,于是它就使劲的,可惜它不多,得自己燥那的香味还是模模糊糊,缠缠绵绵。

覃政促了几声,它竖起耳朵瞧了他几又很快垂去,死命地着骨

覃政无法,只好把骨给埋了,断了它的想念。

那病狼的土地,焦躁地在它上面踏来踏去,最终还是跟着覃政走了。因为衣服上有香,它便刻意的与覃政挨得很近,一旦他坐休息更是腆着脸凑过来东嗅嗅西闻闻。

覃政已经不太思考生命的意义了,思考太累,生命的意义对他来说只是个负担。他把病狼的推开,拿起衣服放到鼻尖又闻了闻,记住了那混杂着汗臭草土和腐的味。他把衣服丢开,没息的病狼就像是抢飞盘的狗一样蹦了去,留他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地上,这里的地有些冷的气从背上一直窜到后颈。

有那么好一会儿他什么也没想,只觉得困意铺天盖地的来,而神智殊死抵抗,他一会儿像是个战场的士兵到焦虑和痛苦,一会儿又像是个看闹的缺心了阵阵快意的嘲笑。

在他觉得自己快睡去的时候突兀的想起了被埋葬的骨,真可怜,骨骸都没有了,没什么活过的凭证,只有衣服的腥臭味还残留着。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味怕是去不掉了,它的生以这样一奇特的形式保存了来。

覃政心:真是之大稽。

他心里这么念叨着,慢吞吞的撑着地站了起来,也许是站得太快,前一片黑,他闭上几秒,才恢复了正常。

覃政没有在意,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发现了不对劲,他恐怕是发烧了。

糟糕透。不幸中的万幸是低烧,没有上升的趋势。

发烧之后他觉得自己一虚弱起来,非常想喝的像火在烧,可是没有,一路走来遇见了三个涸的坑和一的泥土。

覃政晚上睡不着觉,翻来覆去最终盯着蜷缩在一旁的病狼才了梦乡。

第二天起床发现浑酸痛,咙更加的,不但还疼,又疼又,刚睡醒分什么唾,他使劲使得连咙的肌都酸了。覃政裂的嘴,没有一滴,他走在路上的时候一心想着要把刀去,一刀削平扁桃才好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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