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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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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回来找过我,或许他一直藏在某个地方默默地窥探着我,或许他再也没有回,又或许他已经死去。我一概不知。他的告别是定的,那封信如同一纸遗书,让人看不到任何重逢与回的希望。任何努力都将一无所获。所以从他离开的那刻起,这五年我从未为此哭泣,从未努力寻觅。而现在,我却夜夜为五年前那场仓促的告别而哭泣,像个疯一样四寻找。我到每一个鹿群密集的地区去,每到一个地方,总觉得他近在咫尺,却同时远在天边。

每天早上我空手去,每天晚上我空着手回来,每天都是一场白日梦,每个黎明它平地而起,每个午夜它霍然倒塌。

公司楼在装修,他们把我书柜里的东西打包在两只海运箱里。老板问我要不要带资料回家,我去了趟公司,在两间慢吞吞地翻找。在一里我发现了一本小学课本,两指厚的书中有一,你知,若有哪一页被翻看过许多遍,那儿就会现一逢。所以我晃了书,那页就翻了来,上面写着“我我的母亲,我我的父亲,我我的祖国…….我我的朋友。”

也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鹿男的东西总会凭空地冒来,尽搬家时,我尽量把凡是他用过的东西都卖了,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还是不停地冒来:棉拖鞋、领带、钢笔、卷笔刀、弹球、班比牙刷、用来舀蜂…..只要它们一现,我就让乔悦尽快丢去,她知我心里舍不得,就都收在一只饼盒里。很多个午后,我捧着那个盒,像得了失忆症的老,郁郁地在窗前坐一个午。 每回她从厨房里来,见到我这样,既愤怒又不安,犹豫了半天之后,才地说;“吃饭了。”我就乖乖放,吃饭去了。吃饭时,她试着跟我说一些有趣的事儿,起初我还能过笑,对付两句,但过不了多久,就把脸埋饭碗里,不再搭话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每当此时,都会起去厨房拿东西,趁这个当儿,我赶泪抹,等她回来讲去。

她很明白我的痛苦,我也能会她的无助。但除了察到问题的存在之外,我们别无可。我知,她背着我到找婚礼咨询师,一去就是大半天,回家后就悄无声息地偷偷“治疗”我,到了后来,她脆咬咬牙告诉我:“你就当他死了吧,对于一个死了的人,你还能怎么办呢?生活还得过去不是?”

在潜意识里杀死一个无法忘却的人,再用时间冲淡这段记忆,医生说,这是最凑效也是最残酷的方法了。可对我来说,忘却他才是真正残酷的事。尽遇见他只了我一眨的功夫,尽我的生命里有好几个七年,而他只占了其中小小的一段。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渴望见到他,告诉他我也一直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21

最后一次遇见李三,是一个雨绵绵的傍晚。我坐在山候车室里,他从山上来。雨淅淅沥沥个不停,沉甸甸的雨滴打在地面上,一朵一朵弹起来,像开了一地的透明的小

他没打伞,外全贴在了上,发粘呼呼地挂来,脸上却异常轻松。我们对视了两秒,又调开目光,我接着等待,他接着走。走到车站时,他停来,拣了个不远的位置坐。车站里没有别人,我们并排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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