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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不成婚,後来她嫁了个港客,也来到香港。
我因为心里终放不
小芳,在八叁年拜托红梅回去探探小芳的
况,红梅果然念着旧
去了一趟,回来大吐苦
,要我报答她!〔别再问我报答什麽啦!〕
原来事隔十年,山村还没有公路,红梅在县城找到那大叔,由他的儿
带路翻山越岭
去,果然见到小芳,她更加成熟
丽,依然是当地的打扮,红梅拿
我捎去的钱给她,但她不要,说没有用。
但小芳对红梅
上的发夹很
兴趣,结果红梅差不多把
上所有的饰
都留
来给她,红梅问小芳恨不恨我,小芳
∶「村
说,你们城里人毕竟是来
客的!」
红梅去找过树
,树
告诉她说∶「除了风
,小芳仍是山村最
丽的女人!」
因为天黑不能
山,树

地留红梅在他家过了一夜。
我笑着问
∶「有没有招待客人呢?」
红梅白了我一
说
∶「老规纪,
枝陪带我去的那个小伙
睡觉。」
「那你呢?」我又追问。
「你明知的,你要是吃这个醋就不应该叫我去呀!」红梅
笑,媚目
!
「我那敢吃醋,我怕你不习惯!」
「有什麽不习惯,比以前还刺激!」
听红梅这麽说,我也比较放心。
这心一放又十五年,其间红梅曾经表示要把小芳接来
圳,但是这是没用的,柔柔认为我
本不需要申请回乡证!
这
明的女人!我和红梅联络也是 敢用行动电话的。
Roson兄以及那位
在中国大陆经历过那个年代的网友,我知
你们很同
小芳,其实我又何尝不是!
最近,我有想过再通过红梅去替小芳办理香港七日游,但申请需时,看来我是来不及把那久别重逢的经过写在这里了!
龙
兄阅文後,慨叹叁

,不辞而别,未免太薄
寡义!
唉!须知 外无 ,
有派,那时走个後门儿也未至九十年代之光明正大,未拿到
国证,总是成行未定,一有证件在手,犹惊事有变故,人人都第一时间抢闸
过
圳河,正所谓鲤鱼脱
金勾钓……
有人迟了两小时
境而在海关前被截回,有人差一天
境丧失居留权,现实如此,怎不教人如惊弓之鸟,本来我亦不懂这些,但家
知
,
我怆惶而逃!
我已经透
不该透
的私隐了,知
者请别勒索我,我没钱,我老婆柔柔才有!
绑架柔柔?
谢谢!那我就会去办理回乡证。
尽
睡在
的床褥,我也忘不了那有
又不太
的木版床……
唉!不好笑的笑话莫提了!
或者山川灵秀凝就的小芳,在山村生活才是如鱼得
!
愿所有的小芳都晚年幸福吧!
故事中的
是假的,但许多
节是真的,为什麽把故事写成
,因为
容易民间
传,既然
节和
都令某些人不悦,不如炒成一碟,为了忘却的记念!
将历史的伤痕
化,的确对不住万千悲惨遭遇,但唯有藉
文学不可否认的独特地位和生命力,让一些前人的事,告予後人知
。
本文原来写了四集,野
兄,抱玉轩兄建议多发挥一些,所以有第五集。
Roson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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