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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不成婚,後来她嫁了个港客,也来到香港。

我因为心里终放不小芳,在八叁年拜托红梅回去探探小芳的况,红梅果然念着旧去了一趟,回来大吐苦,要我报答她!〔别再问我报答什麽啦!〕

原来事隔十年,山村还没有公路,红梅在县城找到那大叔,由他的儿带路翻山越岭去,果然见到小芳,她更加成熟丽,依然是当地的打扮,红梅拿我捎去的钱给她,但她不要,说没有用。

但小芳对红梅上的发夹很兴趣,结果红梅差不多把上所有的饰都留来给她,红梅问小芳恨不恨我,小芳∶「村说,你们城里人毕竟是来客的!」

红梅去找过树,树告诉她说∶「除了风,小芳仍是山村最丽的女人!」

因为天黑不能山,树地留红梅在他家过了一夜。

我笑着问∶「有没有招待客人呢?」

红梅白了我一∶「老规纪,枝陪带我去的那个小伙睡觉。」

「那你呢?」我又追问。

「你明知的,你要是吃这个醋就不应该叫我去呀!」红梅笑,媚目

「我那敢吃醋,我怕你不习惯!」

「有什麽不习惯,比以前还刺激!」

听红梅这麽说,我也比较放心。

这心一放又十五年,其间红梅曾经表示要把小芳接来圳,但是这是没用的,柔柔认为我本不需要申请回乡证!

明的女人!我和红梅联络也是 敢用行动电话的。

Roson兄以及那位在中国大陆经历过那个年代的网友,我知你们很同小芳,其实我又何尝不是!

最近,我有想过再通过红梅去替小芳办理香港七日游,但申请需时,看来我是来不及把那久别重逢的经过写在这里了!

兄阅文後,慨叹叁,不辞而别,未免太薄寡义!

唉!须知 外无 , 有派,那时走个後门儿也未至九十年代之光明正大,未拿到国证,总是成行未定,一有证件在手,犹惊事有变故,人人都第一时间抢闸圳河,正所谓鲤鱼脱金勾钓……

有人迟了两小时境而在海关前被截回,有人差一天境丧失居留权,现实如此,怎不教人如惊弓之鸟,本来我亦不懂这些,但家我怆惶而逃!

我已经透不该透的私隐了,知者请别勒索我,我没钱,我老婆柔柔才有!

绑架柔柔?

谢谢!那我就会去办理回乡证。

睡在的床褥,我也忘不了那有又不太的木版床……

唉!不好笑的笑话莫提了!

或者山川灵秀凝就的小芳,在山村生活才是如鱼得

愿所有的小芳都晚年幸福吧!

故事中的是假的,但许多节是真的,为什麽把故事写成,因为容易民间传,既然节和都令某些人不悦,不如炒成一碟,为了忘却的记念!

将历史的伤痕化,的确对不住万千悲惨遭遇,但唯有藉文学不可否认的独特地位和生命力,让一些前人的事,告予後人知

本文原来写了四集,野兄,抱玉轩兄建议多发挥一些,所以有第五集。

Roson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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