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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
要让杨惠晴「不及抗拒」,如果杨惠晴已经抗拒,汤智伟当然就要赶快
老二
,不能再继续
。
幸亏这里汤智伟和我
合地天衣无
,汤智伟在故意透
真实
分之际也完
成
,既达到羞辱杨惠晴的目的,也让自己不会因此落
制
的嫌疑里。
「被告涉犯趁机
罪之
分,亦难认定其有利用告诉人
神、
障碍、
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
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
之行为。盖告诉人当时乃
相当清醒,对被告之询问对答如
,有录音及证人陈湘宜为证。故同案被告汤智
伟对伊施行之
行为,自不该当趁机
罪之要件。以上各罪,本署依刑事诉
讼法252条第款为不起诉
分。」
我毫不意外地撕毁这份不起诉
分书,里面写的
容跟老师预测的八九不离
十。
本来就是啊,刑法的评价非常严谨,虽然我们的行为很机车,但是趁机

的构成要件本来就不能包括「令人误认」
或「诈欺」
这样的手段。
另外我们颜
杨惠晴的
份,老师也用事前的承诺阻却了违法,是她自己答
应找很多人来
她的,在
髮上和脸上採集到
,只能证明她确实和很多人行
猥亵或
行为,
没有撕裂伤、全
没有红
或受伤,是要怎幺告
制

或猥亵啦!我可以想像杨惠晴收到不起诉
分书的表
,她被我除了
接合之
外所有玩法几乎都玩过了,更别说被曾经的手
败将汤智伟
三次,其中更有
一次被
后
上就当着许多外人的面被教训一番;除了当众被欣赏
、被曾
经上当的诈骗被害人把




的羞辱
,
警局和地检署还要把自己脑残
上当被白
的场景重複描述多次,更要承认自己是因为被砸
大把金钱利诱,才
误以为富少要娶她。
一想到她要经历这幺多的无奈折磨,同学们无一不
到大快人心。
至于老师利用法律漏
,以诈术让对方和汤智伟
,对方
多只能主张民
事上的求偿,也不是刑法能
理的,刑法没有诈欺
罪;汤智伟还
不得杨惠
晴向他民事求偿咧!
一次5还是?她求偿多少汤志伟都会乐
意付钱的,因为这样就証明她只是个值这个价钱的
级
女!夜店迷姦王「李宗
瑞」
衰就衰在他把
过程录影
来,这边有妨害秘密罪的问题;又利用他人酒
醉时
,也有趁机
罪的成立。
要是他光以老爸是元大金控董事,导致女
愿意为他献
、和他
,事后
即使证明他是穷光
,全是以诈术欺骗女
与他
,在刑法上也不成罪。
事
还没完呢!还记得在追求杨惠晴过程中,我送她总价几十万的财
吗?
后来我们都以撤销赠与的方式讨回来了,因为民法42条规定「赠与附有负担
者,如赠与人已为给付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时,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负
担,或撤销赠与。」
所以我每次送她东西都
调,「如果妳嫁给我。」
当然这些都有录音证据或证人;既然杨惠晴也不可能想要嫁给每次
都故
意穿得像乞丐的我,这一切财
当然都要还给我再返还给汤家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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