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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写小说的,讲故事得有有尾。所以我在这里给大家讲一,我为何仗势欺小熊糖,以及我还将如何仗势欺小熊糖。



希望诸位能多一耐心,这故事比较,得从很久以前说起。



12年前,我在星辰网注册「不秋草」这个笔名,开始写我第一网络小说《天地不仁》。



大概在10年前,《天地不仁》连载到后半段时,陆续有读者告诉我,星辰网另外有一本书,从剧、设定到人,都和《天地不仁》很像。



那本书就是《我有一仙女》,作者小熊糖。



当时我已和星辰网签约,但可以说完全没有名气。《天地不仁》写到40万字的时候只有40个收藏,签约之后数据最好的时候一个月也挣不到两千块。



而当时的小熊糖,从数据上看应该肯定混得比我好。如果我没记错,《仙女》的推荐票是我的几十倍。



10年前我还很年轻,我以为万事都能够以理服人。所以我找到小熊糖的联系方式,亲自和他谈了一次。



我们谈崩了。之后整整一个月,《天地不仁》的书评区全是差评,说我碰瓷熊爷。



不过,《天地不仁》直到完结都没火过,数据跌不跌区别不是很大,我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的损失。



熊爷很看得起我,《天地不仁》之后,熊爷的《大明鼎鼎》又抄了我的《明事记》,《大明鼎鼎》还上了月票榜。恭喜熊爷,先红一步。



再然后就是《十方九天》抄《非我族类》。



《天地不仁》和《仙女》、《明事记》和《大明鼎鼎》、《非我族类》和《十方九天》六作品总共三篇调盘,全集中列于本文最后。如果诸位详细阅览过后仍有疑问,迎提。



现在继续说正事。



熊爷大概没料到,看似在星辰网永无之日的一个小透明,凭着《非我族类》了。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非我族类》连载期间,从到尾我都没吭过一声。熊爷是不是以为,我早已经接受那些所谓的潜规则了?



不好意思,让你误解了。



现在请允许我时间,谢星辰网,谢熊爷。



谢星辰网,在星辰网抄袭一向不是什么大罪,所以碰瓷也不是什么大罪。不然,当时熊爷的读者们不会那么轻易就放过我。谢他们的宽宏大量,只攻击了我寥寥一两个月,就还了我清净,让我得以继续写书。



谢熊爷,他在我初涉世事的时候,就给我早早地上了一课,让我见识到了什么是网络暴力。正是有了那一次经历,现在我可以无视你们的一切攻击,在这里和你们谈人生。



也正是那一次,我明白了,当我一无所有、无势可仗、只有理可讲,而我的对手却大红大紫的时候。没有人会在意我是谁,没有人会听我说话,我说的所有话都是废话。



我明白了,我要等到自己有能力仗势欺人的那一天,才能开。



10年前,7年前,5年前,甚至两年前,我都不敢开,我很清楚,那时我想讨一个公,只能有一结果。



君报仇,十年未晚。我沉默了10年。现在正好10年。



现在,请诸位见证,我要开始仗势欺人了。



有人说,如果我有证据,我应该直接起诉小熊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我明确告诉各位,我不会告小熊糖。以前没有告,因为我没钱,没时间,那时我要吃饭,要生活,更要写作,我耗不起。现在也不会告,因为我知,小熊糖知,绝大分人都知,告了也没用。



当前的法律,小熊糖的抄袭方式定不了罪。抄袭案有多难定罪,我相信每一个熟悉知识产权法的人都很清楚。



那就不是罪吗?



有人说,抄袭又如何,抄袭的往往比原创还好看。



各方面的数据表明,小熊糖的抄袭版确实没有我的原创版好看。



有人说,他抄你是看得起你。



我仗势欺你,也是我看得起你。不客气。



有人说,抄袭者总能抄得比原作火,说明确有本事。



还是各方面的数据表明,小熊糖抄得再有本事,也没我火。



有人说,抄袭者的作品并非全为抄袭,不能因小分的抄袭全盘否定他的创作。



这样想的人,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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