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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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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芙妮暗自猜测,普拉瑞斯其实都懂,所以她没有任何希望达芙妮改变的举措。普拉瑞斯的懂,不是因为她对达芙妮的过往了如指掌,而是她可能早已察觉到达芙妮无法放弃纯血主义,这是原则的问题。

她的人生早就没有回路,只是时不时忍不住眷恋地回看。同样,这不是因为她过得有多坏,而是因为她无法变好。

因为变好,就等于否定她过往的一切,否定她为了得到的所有努力,否定达芙妮。

她是自我的囚徒。

在人生的旷野里画地为牢。

第338章 后记 作者有话说

这本书是作者在番茄的第一本书,全程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总共一百三十多万字。

兢兢业业一年,不求读者小伙伴们好评,只求一个不挨骂。

(当然,非要骂也不是不行,没有不允许骂的意思,只是要骂只骂我就行了,别骂罗姨和我塑造的角们。角立不起来就是作者的问题,我也确实平有限,笔力不逮。)

首先,谢jk罗琳女士。我第一次遇见哈利波特是在学校的阅览室里,一本破破烂烂、封面贴满胶带的《哈利波特与法石》。

午休去阅览室看哈利波特,是很平常但很幸福的回忆,唯一的缺是温度适宜,冬夏凉,柠檬桉的沙沙声很有节奏,容易睡着。

那些很平常的日,不知为什么记住那么多年,或许这就是当时只是寻常吧,意识到寻常只是因为再也回不去了……又发散了我。

阅览室当时只有前三,三都有中英两版,所以当时来来回回看了这三很多遍,其名曰学英语。但是很奇怪,当时明明看了那么多遍,还是会忘掉很多节。

可能就像人是一边活着一边死去一样,记忆就是在一边记住一边遗忘吧?觉真的很像一边放一边注的池啊……(不知为什么又开始发散思维了,但觉得这段话和“香蕉越大香蕉越大”一样有理,就让它留来了。)

在写这本书前,我的朋友和我烈讨论,得一个我们认为很级的观——同人本就是ooc。

因为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不ooc的只有作者心目中的那个哈姆雷特。那才是最初的哈姆雷特,其他都只是无限趋近于哈姆雷特(什么极限什么微积分,好痛)。

所以,我得一个结论,追求真正不ooc是不可能的,但尽量尊重作者和原著是可以到的。

我的朋友认为这是很傻的无用功,难ooc还分低上吗?但我还是努力这样了,不知有没有到,只能说心意尽了。

或许,同人本就是一“用我的解读去模拟那个我无法完全及的本”的冒险吧!成功与否很重要,但冒险的过程也足够珍贵。

其次,谢我亲的读者们。

老实说,写文期间很多次想过放弃。刚开始写的时候很在意评价,很怕自己写不好被挂网上嘲笑。

后来想想,以我的平,要嘲笑都不到我的!于是很放心了,嘿嘿。

但同时也是因为在意,所以看到还有很多人想看,在读者们的支持还是持了来,莫名其妙就写到了结局,还写了很多番外。

不过短时间应该不会继续写番外了,因为我要完结了,好像完结后有限制番外的产。所以,如果没有特殊的意外的话,应该就是到这里了!

我唯一的成可能是,逐渐能放过自己了,但还没完全放过。在开还是希望少挨骂诶!真是被你们溺到了哈哈哈。

这一年的受是,大分能持写作的人都是勇敢的。仅仅兴趣是很难来的,创作者总是的,但网络写作的过程不像传统写作投稿,必然接受到太多外来的声音,没有一颗的心是无法在这条路上走去的。

但我不一样,在这个不的网络世界里,我运气算很好。大分读者们都很温柔,有很多读者跟我说,我写什么她们就看什么,一看就胃健康。后期我总是生病,大家也会劝我好好养病。

和你们之间,还有一件你们可能不知的、有意思的事。因为一直没搞明白怎么自动谢,所以一直手动打id,自己和输法就记住了很多读者,有的读者名字真的很有意思哈哈哈,或许这也是一我更刻记住你们的方法吧,不亏。

在这本书里,读者可能会发现到角人设的变化。是的,大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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