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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o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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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王现后,旧国王的妃嫔就自动被废了,大臣们都想趁机献呢,宴会上表演歌舞不就是最好的机会吗?

李随风明显没兴趣,王元卿却是兴致。没想到世间竟然有如此奇怪的地方,实在是闻所未闻,不多见识见识,实在是浪费这难得的机会。

说不定回去后,他还能将这番经历写来,惊掉许多人呢。

李随风同意后,侍从很快就准备好了筵席,来请两人上座。

之前那些离开的大臣也重新返回,在首落座,现场十分闹。歌舞乐工近百人,番献艺。

这些表演者也是相貌丑陋,他们统一用白绸缠,穿着拖到地面上的红衣,实在是王元卿所不能理解的审

舞蹈就不用说了,王元卿看着只觉得是群舞,至于唱的什么东西,他也没有听懂,实在是歌曲的腔调和节拍都稀奇古怪,完全没有韵律。

也和中华之地的不同,王元卿听着只觉得是奏一通,主打一个震天响。

李随风见他皱着脸,抬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完全不复刚才好奇的模样,就叫停了表演,让他们退

大臣见状,都十分失望。他们可是选了个许多人在其中,新国王怎么好像一个都没瞧上的样

还不等他们想其他办法来推举人,有将士急匆匆跑来禀告,说邻国夜叉国突然举兵来犯,要国王赶快令调兵遣将应对。

筵席上的罗刹国大臣立刻慌起来,其中一个,胡须卷曲如同刺猬的臣:“那夜叉国人不通教化,野蛮至极,偏偏又天生力大无穷,频繁来我国抢掠钱财和粮,还请陛兵讨伐。”

李随风就问王元卿还想不想继续呆在此地,王元卿赶

一个丑颠倒,并且凭借外貌将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地方,刚开始还觉得有趣,但只怕时候久了,他也会不自觉适应这习俗,那就很可怕了。

李随风现在也觉得这里没什么意趣了,便直接宣布他要亲自带兵,等帮忙打赢这场战后,他就趁机带着溜走。

毕竟拿了人家宝库里的两箱金银,就当是这场胜战的报酬了。

大臣们左看右看,虽然觉得新国王单薄了一些,既没有虎背熊腰,也没四条三只手,不过勇气可嘉,他们还是喜喜地护卫着他到了最前线。

第142章 鲁滨逊和星期五

王元卿站在后面远眺,只见那些被称为夜叉的人全,个极为大,约摸都有两米往上,而且个个牙齿像剑戟一样外,参差不齐,睛外凸,鼓得很,香嘴,招风耳。

这些夜叉人数极少,却个个战斗力极,抱着一壮的圆木就能抵抗数十个罗刹国士兵的攻击。

王元卿越看越觉得熟,这群夜叉怎么得和哥布林一模一样?

就连腰上也是,不是围着树叶就是破烂的兽

看着罗刹国士兵被极少的夜叉打得节节败退,李随风走到王元卿边,一挥袖将他变小装袖中,就持剑飞去。

左右大臣都以为新国王亲临战场,也只是为了稳定军心,给士兵打油打气的,谁知他一言不发就飞了战场。

众人惊讶地互相对视,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真是飞啊?

战场上的夜叉并不多,也就一百人左右,很快就被李随风打得失去了战斗力,少数夜叉见势不妙,当机立断抱着圆木往海里冲去。

后,就整个人趴伏在圆木上,双臂划逃得飞快。

所以他们抱着的圆木不仅是武,还是他们的行工

他们会跑来打这个国家,除了这里的人不如他们壮,比较好欺负以外,就是他们觉得这里的人都很变态。

想当初有一只夜叉意外来到了这里,就因为其独特的、极异域风相被罗刹国人抓了起来,献给了当时的国王。

补充一句,那只夜叉是雄,当时的罗刹国王别也是男。

因为两国言语不通,这只单枪匹的倒霉夜叉寡不敌众,惨遭凌辱。

幸好后来国王渐渐对他失去了兴趣,他才凭借着蛮力逃城外,顺利回到了夜叉国。

两国就此结仇,夜叉也发现罗刹国人战力不比他们,所以经常跑来抢劫

当然,如果对方势,他们就会立刻逃跑,避免沦落到第一个夜叉的悲惨遭遇。

李随风手,并没有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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