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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o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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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福去调查了一圈:“老爷,这事儿有三个原因,第一自然是咱们姑娘写的太好,写的朗朗上,就和白居易的诗一样,读一遍就能记的八九不离十。第二是有几家盐商,要讨老爷的好,大肆宣扬了一番,叫自家家塾弟人人背诵,还想在运河旁边树碑铭刻。”

林如海端着茶杯的手抖了一:“太过了。姑娘写的虽好,却没有好那般程度,如此的阿谀奉承,着实是太过了。”这帮人也太会无孔不的专营讨好,但很难讨厌。

甚至都很难制止,也没有理由制止。

盐商轻易不了林府的大门,送礼也就到冯福这一步为止,打官场唯有投其所好这一,既然林老爷炫耀女儿的文采,谁不蜂拥而上?

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学会行贿。

别说写的还行,就算像以前那位巡盐老爷一样,写些狗不通的对联,只要他肯卖,有的是人拿大把的银在门排着队求购。

冯福笑:“第三嘛就是咱们姑娘实在年幼,家家都有儿女,一教训家里的儿女,都说你看看人家林姥爷家的千金、灵均主小小年纪学富五车,你再瞧瞧你这副不成的样。自古以来就对神童颇有追捧,我听他们说,这篇运河赋倘若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写的,也只是颇有灵气,要挑剔典故太少,字也不够生僻,一听说作者的年纪还不到十岁,不由得大喊一声,挖嘞个亲娘嘞,真是天才!”

官员们都和林如海的关系不差,文人弟觉得探郎很吉利,商人们有个个都想在盐业里一手。

林如海仔细想想倒也明白了,倘若这是一个男的神童,将来要考科举争名次,那舆论上就有许多人不服,非要来‘考一考、试一试’,直到心服服为止。但要是一个小女孩儿,即便是千古留名,不阻碍当前学的仕途,不跟人一起考科举。反而是姑苏人杰地灵名单上又添一笔,没人会来质疑。

他就从女儿的作业里,选几篇自己最得意的,加上运河赋,安排府上的文书抄写来,选自己最喜的装订成册,再考虑是诗集文集还是怎样。或者攒多,往京城散播!

天气炎懒得读书,清茶一盏,熏香一注,想着黛玉日后羽化飞仙去,在人间有一些笔墨传后世。又可以朝游沧海暮苍梧,走到哪里就写诗。神仙虽然不用结婚生和养老,人生在世,岂能没有亲戚朋友?有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凡间的亲缘断了,定要有神仙中的知己好友,十来个酒朋友、志趣相投的姊妹、还要有贵人提携——没有说齐天大圣不好不尊贵的意思,但他不在

林如海虽然不了解神仙,想来天间的理大抵一样,自平越,手势力越大,越能向上结,越是上人见喜,地方上经营的蒸蒸日上,那来投奔的手越多,自实力越,除此之外再加上贤名名,全了!

来纳凉,凉风习习,的他心,已经yy到黛玉上金冠,穿上金缕绛绡衣,捧上笏板像模像样的上朝去。

“嘿嘿。”

独自隐居不在计划之,在家靠父母,门靠朋友,万不能形单影只。

金丝郎君蹲在桌上,用尾拍了拍桌:“林太公在想什么,笑声了。”

林如海回过来,前还是空无一人的书房:“金丝郎君?”

“正是。叫了你几声,缘何不理我!?”

林如海连忙歉:“我盼郎君,如旱苗渴雨,更兼凡胎,见不到郎君的尊容,年老力衰,时觉得自己听见了郎君的声音,却是幻听。”

金丝郎君都有一丁可怜他了,掏一封信:“原来如此,家书抵万金啊。”

薄薄一张纸,寥寥数个字。

“哎,这样的惜字如金。”

金丝郎君对于不能一时兴起就跑去找灵均棋吃零,也不满意,半真半假的说:“隔墙有耳,这封信还是托小贞姑娘带来再转给我,我再转给你。林姑娘在贾府上的生计如何,我可不曾看见,只听说要和我见一面实在太难,还需要另谋他法。哎,如果不是为了她,我可不愿意和凡人打。”

林如海自知自己就在凡人之列,不由得一阵羞惭,这些世间的凡俗桎梏对于他这来去自如的半仙来说,着实是没有必要,只是对于黛玉而言。其中有些家里不了的东西。不得不学。“那齐天大圣的兄弟朋友尽是神仙,若有一丝一毫的失礼之,岂不是要被人嘲笑千年?这为人事之待人接之礼,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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