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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达成的
理人便理直气壮的拒不
合办理专利权的转让手续,并且,还一纸诉状,将科罗公司告上了法
。
面对有备而来的达成,科罗只能斥
资,临时聘请业
名声最好的新星律师事务所了。
论师
名门的重要
本来,单纯的就这个案
来说,原被告之间的胜负应该是五五之数!
其实,这个问题本就是法律的空白地带,法院怎么判都不算错!
最终就是看,原被告双方谁能拿到更加权威的机构或者学者的支持,谁就能胜
。
但是,再看一
对方准备的证据的清单,陆明君又开始
疼了。
对方递
的证据里,打
的第一份证据是一张属地税务局
的
况说明。
在这份
况说明里,税务局书面表示,
易的税款应当以本次
易的价格为基准,
行计算。
第二份证据是某知名税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
的学者意见。
不用说了,这份学者意见充分论证了达成的观
是如何的合法,达成的税款计算是如何的正确。
值得一提的是第三份证据。对方提
的第三份证据是达成咨询省国税局后,省局回复的一段录音。
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显示,省局认为企业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归属于企业的利益。
如果,留底税款可以认定是企业单方面的利益的话,那科罗确实没有立场要求对方让渡
自己的利益。
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是,达成提
的这几份证据不论证明力和关联
如何,都已经堵死了科罗的退路了。
首先,从税务
门的角度来说,当省局说话之后,任何一级税务
门都不会再为科罗背书。
而且,即便科罗也找到了省国税局,很大概率来说,省局是不会再说话的!
从主
行政机关的角度来说,科罗已经输了。
其次,一般当行政机关寻求不到帮助时,很多人会转向学者的专家意见。
当然了,在一些民事领域的纠纷中,很多人经常可以看到学者之间针锋相对的场面。
但值得一提的是,那个场面从未
现在税法领域过。
就陆明君所知,税法因为太小众,导致研究的人不多。
所以,研究税法的这些学者之间,大多秉持惺惺相惜的态度,轻易不会愿意互相开怼。
叹了一
气,陆明君嘟囔了一句:“不愧是w市有史以来最
潜力的年轻律师,不
人家的品行如何,就能力来说,还是很
众的!”
嘟囔归嘟囔,陆明君还是决定接
这个案
。
毕竟在她看来,她的能力更
众!
而且,这个案
虽然难打,倒也并非完全没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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